中年母抱出生16天女儿上天桥 道歉后将女扔下 十分自责认杀婴罪
中年母亲清晨独自抱著仅出生16天的女儿行到青山公路天桥时,声称有强烈冲动想扔下女儿,便伸手出栏杆,向女儿道歉后放手,之后下桥看情况并报警。女婴送往医院后证实不治。中年母今(21日)在高等法院承认一项杀婴罪,案情透露被告被捕后透露,她诞下女儿后感到焦虑,担心女儿长不大,又因要通宵喂食至筋疲力尽。她曾向丈夫透露有自杀及杀婴意图,丈夫仅叫她放松及不要想太多。案发当日,她因担心女儿哭声会吵醒丈夫才带女儿离开。法官形容事件属悲剧,把案押后至7月5日判刑,并称若报告正面,倾向判处感化。
被告求情称十分自责
被告梁嘉仪(42岁,秘书),承认于2022年3月4日在荃湾青山公路的行人天桥,因故意作为而将婴儿从天桥抛下,导致并不足12个月大的婴儿死亡。辩方求情指,被告事后感到十分自责,这件事对被告已是惩罚。
被告梁嘉仪事发后由警员带走及问话。(详看下图)
从天桥抛下女儿后再下桥看情况
案情指,被告与丈夫于2013年结婚,2022年2月剖腹诞下女婴,家中聘有家庭佣工。案发当日清晨5时许,被告抱著女婴到达青山公路附近,从天桥上将女婴扔至地下。被告其后到天桥下查看女婴的情况并报警。救护车约15分钟后到场,当时女婴仍有脉搏及呼吸。
女婴颅骨骨折并有脑损伤
女婴随即获送往嘉烈医院接受治疗,同日早上约10时证实不治。尸检报告指,女婴头部有广泛性钝伤,包括融合性头皮瘀伤、颅骨骨折、急性蛛网下腔出血及脑损伤,伤势与高处坠落情况吻合,其死因为头部受伤。
案发天桥在深井青山公路附近。(详看下图)
通宵喂食感筋疲力尽
被告在现场被捕。她在警诫下称女儿不断在哭泣,她无法照顾女儿而把她抛下天桥。被告同日的警诫会面下透露,她出院后对照顾女儿感不开心及焦虑,担心女婴不会长大,又因要通宵喂食而感筋疲力尽。她曾在网上搜寻产后抑郁的资讯,又曾向创价学会成员谈及事件,对方只叫她保持乐观。
有强烈冲动想扔下女儿
案发前一日,被告数日未能入眠感疲倦,和丈夫说她想自杀或杀死女婴,丈夫则叫她放松及不要想太多。及至案发当日,被告担心女婴的哭声会吵醒丈夫,所以将婴儿带离家中。当她走到涉案天桥尽头时,有强烈的衡动想将女婴扔下。她便将女婴抱到天桥栏杆外,并在向女婴道歉后放手。
被告被捕后还押小榄,精神科医生指被告案发时仍未从分娩的影响中复元,并或受哺乳期影响。
案件编号:HCCC 6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