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非礼袭击女儿罪成仍坚称被诬告 指女肯道歉可原谅 官押后判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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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的士司机涉趁14岁女儿入睡时,把手伸入她的睡裙内摸胸。惟女儿当时只是假装睡著,事后发讯息把事件告知男朋友。数天后,的士司机和女儿因琐事争执,他又用棍袭击对方。的士司机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非礼和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两罪成。案件今(20日)在东区法院(暂代区院)求情,心理报告指被告仍认为自己遭诬告,并称希望女儿能反省。由于事主的创伤报告仍需时准备,案件押后至6月30日求情及判刑。

被告称希望女儿X能反省

案件早前押后以待为被告索取心理报告,辩方今表示被告同意报告内容。法官闻言指报告提及,被告仍认为是X 诬告他,自言感失望,又称希望X能反省,指如果X能道歉,他会原谅X。辩方对此表示这是被告的说法,没有补充。

被告W.M.P.今在东区法院(暂代区域法院)作求情。

被告W.M.P.,67岁。他被控于2022年5月11日在秀茂坪某单位非礼女童X,和同月14日在同一单位袭击X。X案发时14岁。

X指被告伸手入其睡裙捻她的胸

X审讯时出庭作供称,她于案发时仅穿著睡裙和内裤,但没有戴胸围。当她在上格床入睡时并没有盖被,被告期间进入房间拿走其毛巾,然后拉高她的睡裙,把手伸入睡裙内,用手掌和手指单手“捻”她的胸。X感到惊慌,在被告离开后传讯息予男朋友,透露遭被告摸。

被告曾用棍打X的头

数天后,X和男朋友通电话时,被告指责X吵著他睡觉,二人为此争执。期间,被告用棍打X的头,她以右手挡格,令她的右手手腕受伤。此外,被告又曾用棍“笃”X,令她的右小腿和右膝受伤。X之后和朋友到警署报警。

案件编号:DCCC72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