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贵子及康宏前高层脱诈骗罪 上诉庭驳回律政司上诉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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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股坛医生”之称的商人曹贵子,被指于2016年担任上市公司康宏环球旳影子董事期间,与两名康宏的时任高层串谋,在推动康宏环球子公司收购由曹任大股东的信盈国际时,没有向康宏董事局和联交所等申报。三人被裁定串谋诈骗等罪不成立,而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要求案件发还重审,上诉庭今(16日)颁判辞驳回上诉。本案的争议为涉案人士是否知悉曹贵子是公司的“实质董事”,律政司一方指,当时董事局中两名成员不知情。即使其他成员知情,整个董事会仍应被视为对有关事情属不知情。上诉庭指其说法站不住脚,亦没有案例支持。

三名被告分别为曹贵子、陈丽儿和陈毅凯,原被控串谋诈骗及公司董事作出虚假陈述两罪。控罪指他们于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一同串谋诈骗联交所、康宏环球控股以及其董事局及股东,即隐瞒或没有披露康宏财务收购信盈国际属一宗关连交易,并在没遵守《上市规例》下于2016年9月5日收购信盈国际。

3人另被控一项公司董事作出虚假陈述罪,指他们于2017年3月29日,意图就有关康宏环球的事务欺骗公司成员,赞成公司的《2016年年报》,而他们知道年报内容是或可能是误导、虚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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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律政司说法没有案例支持 逻辑上亦站不住脚

就律政司指当时董事局中两名非执行董事,对曹是公司“实质董事”不知情,因此就算其他成员知情,整个董事会仍应被视为对有关事情不知情。惟上诉庭指律政司的说法站不住脚,在逻辑上不可能只要有一名董事会成员不知情,整个董事会便被视为受到瞒骗,又指其说法没有案例支持。

上诉庭指,本案核心议题是涉案人士是否知悉曹是“实质董事”,并且认为该收购是“关连交易”而作出隐瞒。而律政司没有证据显示,任何人认为曹是“实质董事”。在原审法官没有明确裁定陈丽儿和陈毅凯,知悉曹是“实质董事”下,控方难以证明其指控。

上诉庭认为,原审法官的裁断没有不合理之处,亦非律政司所指的有悖常理,因此驳回律政司的上诉。

案件编号:CACC28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