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销售入信机涉合谋定价违竞争法 与竞委会合作获扣减罚款
竞争事务审裁处昨天(14日)就三间公司在香港销售入信机时参与合谋行为的诉讼,发出命令,要求有关公司须支付已计算合作扣减率的罚款逾500万元,并遵守竞争法规。
竞争事务委员会对有关命令表示欢迎,又指今次案件是首次所有涉案公司于调查阶段便向竞委会合作,以取得竞委会向审裁处建议上述的合作扣减率,并同意不追究牵涉入违法行为的公司雇员。
案情指,“ Quadient Technologies Hong Kong Limited(前称 Neopost Hong Kong Limited)与 Quadient International Supply Limited(前称 Neopost International Supply Limited)” (统称 “Neopost”)、“ 凸版资讯(香港)有限公司”及 “Smartech Business Systems (Hong Kong) Limited”承认,于 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 月期间,在香港销售Neopost品牌入信机时合谋定价、瓜分市场及围标,违反了《竞争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三间业务实体表明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竞委会与三间公司于2021年12月共同向审裁处申请,以在双方同意下解决这宗诉讼, 审裁处遂按有关申请发出命令。审裁处遂颁令,要求“Neopost”、 “凸版香港”及“Smartech”各须支付139.9万元、337.2万及80.8万元罚款,有关金额已分别计算25%及28%的合作扣减率。审裁处亦颁令,三间公司须向竞委会支付调查费用及讼费。作为与竞委会合作的一部分,三间业务实体全部同意加强遵守竞争法规。
竞委会指,今次案件是首次所有涉案的公司于调查阶段便向竞委会合作,亦是首宗根据竞委会的《为从事合谋行为之业务实体而设的合作及和解政策》全面和解的案件。涉案公司提供合作,以取得竞委会向审裁处建议上述的合作扣减率,并同意不追究牵涉入违法行为的公司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