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滑板车、风火轮拟放宽于指定单车径使用 须满16岁、戴头盔
政府近年就电动单车、电动滑板车,或俗称“风火轮”的电动单轮车等电动可移动工具展开研究,了解是否适合于香港应用。政府现建议相关工具的使用者,必须年满16岁,使用时须戴上头盔。另外,当局拟制定认证安排,所有电动可移动工具须先经由认证机构评估,如合规格便会获认证,并贴上二维码标记,方便执法人员辨识,并于执法时扫读二维码,从而得知该工具的资料。
至于电动可移动工具的规格要求,其最高设计速设为时速25公里,并需设有有效的刹车或停车系统等。即使获认证,电动滑板车等工具都只能于指定单车径使用;只有电动单车可于所有单车径行驶。当局计划于2023年下半年,展开法例修订草拟工作。
根据当局的定义,电动个人移动工具可以包括电动滑板车、电动单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电动辅助单车等。根据现行法例,在道路或私家路上使用未登记或领牌的相关工具,均可能违反;而政府现时一贯不会发牌,即基本上使用有关工具都属违法。就此,政府有意修例,为电动可移动工具制订规管架构,以保障其安全有效的应用。
文件指,现时有关工具没有法定技术规格,质素参差,充电时又或会产生高热;而且若用家高速或鲁莽操作,都会带来安全隐患。过去四年,涉及电动可移动工具的意外有72宗,当中6人死亡。
当局制订了一套电动可移动工具的速度、重量及大小限制等的技术和安全要求,以述明电动可移动工具的条件,详情如下:
工具获认可后要贴上二维码
另外,电动可移动工具亦须经由认可的认证机构评估,以确定符合上述等的技术及安全规格。如核实符合资料,有关工具便会获得认证,并贴上一个预定的二维码标记,方便市民及执法人员辨识,当执法人员扫读二维码,便可知悉有关工具的资料。
用家方面,当局建议必须年满16岁及佩戴头盔。另外,当局已成立工作小组编纂和制订一份《实务守则》,供使用者参考应有的驾驶态度。
电动单车视为一般单车 可于全部单车径行走
至于场地方面,当局指由于电动辅助单车的操作模式近似单车,故建议容许在所有单车径上使用。其他电动个人移动工具则只可在若干指定的单车径使用,当局会分阶段开放单车径,一般而言,单车径要有3.5米阔、连通度高、有较完善的单车径网络及合适的道路,例如将军澳南、白石角海滨一带的单车径。
假如违反上述规定,当局亦建议若干罚则,如没有使用头盔等,会参考单车的法则;如超速驾驶、非法改装等,则会较高罚则,后者的建议罚则为第四级罚款,即25,000元。当局计划于2023年下半年开展法例修订草拟工作,并尽快向立法会提交有关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