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单车拟限最高时速25公里 李耀培料市面大部份产品未符规定
电动滑板车、电动单车最快于今年底合法化,时速限定最高25公里,仅限于指定单车径使用,暂定为将军澳及白石角单车径,俗称“风火轮”的电动单轮车及电动平衡车不包括在内。运输署相关研究小组成员兼香港汽车会会长李耀培认为,日后可开放更多单车径,其中荃湾单车径可以伸延至屯门及元朗,属可行选择。
不过李耀培估计,现时市面上大部份的相关产品,设定上时速都可高于25公里,未必符合规例,日后或只能于私人地方使用。香港便携式电动车总会创会顾问严丞翊则指,只限於单车径使用较为保守,认为可以开放于指定行人路及慢速马路使用。
李耀培于港台节目《千禧年代》指,运输署研究小组认为电动可移动工具可作短途代步,于偏远地方作为点对点的交通模式,但不方便于马路使用。他表示,在考虑速度、重量、阔度、照明系统、有效制动及停车装置,以及产品认证和电池装置后,认为俗称“风火轮”的电动单轮车暂时并不合适合法化。
他又提及,部份国家对于电动可移动工具亦有限速,以新加坡为例,2018年之前并无限速,惟相关交通意外频生;之后立法限速后则大大降低,香港拟采用的做法其实是仿傚新加坡。他又把及,立法后电动可移动工具的时速于由制造商已经预设,但目前坊间大部份电动滑板车并无设定限速每小时25公里,未必附合规例,只能于私人地方或未有规管的地方使用。
李耀培续指,将军澳及白石角单车径较多弯路及较少落斜,单车径可容纳电动可移动工具,故此开放此两条单车径作为试行,相信之后会继续开放其他单车径。他认为,荃湾伸延至屯门及元朗的单车径,便为一个好选择。
用家建议可于指家行人路使用
严丞翊表示,目前只限於单车径使用是较保守的做法,某些国家已批准可以于行人路及马路使用电动滑板车及电动单车,他认为可以于指定行人路,及慢速马路亦可以使用,而非“一刀切”只限於单车径。
他认为,限制时速25公里为国际标准,比走路快超过五倍,可以解决短期交通的问题,但娱乐性而言,不少使用者都希望可以超过时速,相信只要道路配套更完备、电动滑板车的安全性能加强,日后可提高限速。
严丞翊又提及,电动滑板车与“风火轮”的设计、体积及操控方法有所不同;前者使用机械式刹车或电池刹车,后者则只有电池刹车,刹车当刻不能完全停止,需要在一定距离及时间下才可以停止,但亦具备制动能力。
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容海恩认为,政府可以向市民建议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的年龄,但毋须设立限制,认为应该与单车看齐,“如果有个咁嘅限制,你就连单车都有咁嘅限制”。她又指,现时法例只规管了单车、三轮车及多轮车,年底实行电动滑板车及电动单车合法化之前,与《道路交通规例》相关的多个条例亦需相应进行修改,希望运输署可多作地区咨询及聆听使用者的意见,平衡市民需要及规管可使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