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锣湾刺警案后 女生网上留言:我死前畀我杀一只狗 认煽动候判
男子梁健辉前年七一在铜锣湾刺伤警员后自刎,翌日一名女大专生在各大社交媒体留言:“如果香港有M82就好,M24都好”,又自称“本人乃恐怖分子,支持以最暴力行动,以示革命之心”、“我死之前比(畀)我杀一只狗”。该女大专生今(5日)于区域法院承认“煽惑他人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法官下令其还押至7月19日判刑。
被告叶倩敏(22岁),承认于2021年7月2日,在香港意图使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而煽惑他人非法及恶意导致上述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
2021年7月1日铜锣湾崇光百货外发生刺警事件。(详看下图)
在元朗人公海群组留言
案情指,被告于七一刺警案后翌日,曾在一个名为“元朗人公海!! 721 第23个月!! ”的Telegram公开群组,留言:“71、101系杀狗好日子”和“其实开花已经冇用,系香港玩M82(枪的型号)就好X正”,意指要在特定日子把警员杀掉,以及对在示威中执勤的警员使用枪枝。被告又向其男友称:“因为我真系想死”、“我死之前 比(畀)我杀一只狗”及“我要揽埋佢哋死”等,但对方叫她不要这样做。
曾在社交媒体称支持最暴力行动
被告又曾在逾1200名追踪用户的个人Facebook发文,表示:“其实无嘢值得我哋喊 其实有嘢值得我哋学”、“X你老母 如果香港有M82就好 M24 (枪的型号)都好”。此外,被告亦在其公开的Instagram帐户,声言:“本人乃恐怖分子,支持以最暴力行动,以示革命之心,所有阻胶、泛民、捉鬼党一率死X开,仅此”。控方形容,被告此话意思是要用“恐怖分子”的身份支持以 “最暴力行动”、“革命”等破坏香港法律与秩序。
被捕后称贪玩及冲动犯案
警方两天后拘捕被告,但当时已不见她的Instagram帐号。她先后3次进行录影会面,承认她相关Telegram、Facebook及Instagram帐号的用户,解释称因贪玩或一时冲动犯案。
另涉发布警员资料被判缓刑
庭上透露,被告另因发布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违反高等法院警员“起底”禁制令,被判囚21日、缓刑1年。控方指,被告在干犯本案时,并没有缓刑令在身,不涉违反保释条件。
案件编号:DCCC 16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