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例禁喂野鸽 议员称罚款须具阻吓性 倡无人机摄录助执法
撰文: 陈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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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拟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禁止任何人士喂饲野鸽,又提高非法喂饲野生动物的罚则,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一年,并引入定额罚款,金额定为5,000元。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指,过去不时有市民持续喂饲野鸽,被罚款也不理会,认为政府需考虑新的执法手段,否则修例亦没有用。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接受香港电台节目《千禧年代》访问表示,社区内愈来愈多人喂饲野鸽,导致野鸽的觅食方法及居住地方改变,并影响牠们野外独立生存的能力,引致社区野鸽数目不断上升,造成公共卫生问题。她说,经常收到市民投诉,有人定时定刻喂饲野鸽,社区多野鸽聚集,周围布满粪便;亦有人于高楼大厦的冷气机槽及花槽位置喂饲野鸽,令更多野鸽于窗外停留,未能开窗。
部分市民无视罚款喂饲 议员认同须提高罚则
葛珮帆认为提高罚则有其必要性,但需有足够阻吓力,并指出曾有市民持续喂饲野鸽,被罚款也不理会,情况已持续几年,“行出个街口又继续喂,咁你继续喂再罚佢都唔理你,佢当好似畀钱喂野鸽咁”。她坦言,执法工作是困难,“你系咪真系要一队食环署嘅人跟住佢,去捕佢呢?”葛珮帆指,当局或可考虑其他执法手段,包括无人机摄影,强调可以成功执法,修例才有用。
深水埗区议员麦伟明则指,喂鸽人士以长者为主,他们主要集中在早上7时至8时的时段喂鸽,多数放下一大袋米或面包皮则离开,及后鸽鸟则会“百鸟归巢”聚集进食,但这个时段食环署及渔护署尚未开工,未能执法。市民喂饲冷气机槽外的野鸽,亦会导致野鸽于大厦附近等候喂饲,遗下羽毛及粪便,甚至有野鸽会于冷气机槽内筑巢生蛋。
他又提及,过去前线执法人员强硬执法,可能会与长者发生冲突,被人非议,令执法人员承受压力,日后如何执法亦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他指,鸽不适合于稠密空间生存,建议政府不如圈养野鸽,以控制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