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有赏|政府与两电检讨电费协议 允检视具争议停电奖励机制

撰文: 陈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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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拟于今年与两间电力公司为《管制计划协议》进行中期检讨,环境及生态局提交立法会文件,表示对中期检讨持开放态度,初步打算与两电商讨修订《协议》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减低准许利润、要求电力公司于能源危机期间分担能源价格成本、检视奖励及罚款机制,以就重要停电事故加重罚则等。

▼ 4月19日 港岛多区停电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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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两电《协议》有效期为15年

政府与中电及港灯签订的《协议》,分别于2018年10月1日及2019年1月1日生效。现行《协议》有效期为15年,并于2033年12月31日届满。《协议》设有客户表现方面的奖罚机制,涵盖“供电可靠性”、“运作效率”、“客户服务”及“恢复供电”4类表现,按照《协议》所订的指数目标及门槛,以年度结算调整两电的准许回报率。

不过,奖罚机制并没有涵盖主要或重大的供电中断事故,亦没有就奖罚指标界定事故的性质。

▼2022年6月21日 元朗中电电缆桥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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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根据意见初步打算商讨减低准许利润

政府与电力公司均有权在截至今年12月31日为止的年度内,要求修改《协议》的任何部分。环境及生态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列明,对是次中期检讨持开放态度,并没有为检讨范围划下界线。政府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初步打算与电力公司商讨修订《协议》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减低准许利润,要求电力公司于能源危机期间分担能源价格成本,检视奖励及罚款机制,以就重要停电事故加重罚则等。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拟于本月22日的会议上讨论。

谢展寰早前承认停电奖罚机制有不当之处

港灯上月19日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港岛多区出现约一小时电力中断,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已明言不满港灯表现,承认目前奖罚机制有不当之处。他当时又提及,中期检讨修订《协议》会考虑两电运作表现,以及最新的经济状况,提出包括奖罚机制事宜的建议,例如不应只是简单计算停电或复电的时间,并考虑每宗事故的情况,以加强保障市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