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调升至时薪40元 今日起生效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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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今日起,由每小时37.5元,调升至每小时40元。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在社交平台表示,最低工资检讨机制第一阶段咨询刚结束,负责的委员会正全力跟进推展工作,重申十月底前向政府提交研究报告。
最低工资今日起正式上调至时薪40元,增幅为2.5元。对上一次调整是4年前、即2019年,由34.5元增至37.5元。
根据《最低工资条例》,雇员不论是月薪、日薪、时薪、件薪、长工、临时工、全职或兼职等,不论是否按《雇佣条例》的连续性合约受雇,他们均受到法定最低工资的保障。
法定最低工资不适用于留宿家庭佣工、《最低工资条例》订明的实习学员和工作经验学员,以及《雇佣条例》不适用的人士。
另外,《雇佣条例》规定,雇主记录雇员总工作时数的每月金额上限,今日起由15,300元,提高至16,300元。就个别工资期须支付的工资少于每月16,300元时,雇主须备存雇员于该工资期的总工作时数纪录。
孙玉菡在社交平台表示,最低工资自2011年实施以来,发挥工资保障作用,低收入雇员的收入持续得到改善,新水平将有利香港的整体利益和发展。
政府委任的最低工资委员会,正研究如何改威最低工资检讨机制,并于十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孙玉菡指,检讨机制的第一阶段咨询刚刚结束,委员会正全力推展跟进工作。他指,政府收到委员会的研究报告后,会仔细分析去决定检讨机制的未来路向,并尽快向外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