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女推销员暴动罪成遭判囚 上诉庭拒批上诉许可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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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于2019年11月围堵理工大学,大批示威者在校园外与警员爆发冲突,多人被捕。其中一名在尖沙咀厚福街被捕的女推销员,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成,遭判囚41个月。她向上诉庭提上诉,上诉庭法官彭宝琴今(21日)听取陈词后,拒批出上诉许可。彭官并在判辞指,女推销员上诉时提出的各种可能,都属纸上谈兵,没有实质证据支持。
是次提出上诉的被告梁敬慈,被裁定于2019年11月19日凌晨在尖沙咀一带参与暴动。
判辞透露,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提出多项上诉理由,包括警方当日没有在尖沙咀一带封路,她有权于街上行走,同时本案没有实质证据,支持她以任何方式参与暴动。此外,被告案发时在现场停留,正说明她认为自己与事件无关。
被告亦认为案情有多个可能性,但原审法官只选取对她最不利的推论,裁定她罪成,造成不公。
判辞指被告提出的各种可能 都属纸上谈兵
惟上诉庭法官彭宝琴强调,即使个别的环境证据独立来看,可能不足以作任何合理的推论,但如把所有环境证据结合是可以达致一个肯定有罪的推论,法庭有权作出该推论。
彭官亦指,被告现时提出的各种可能,都只是纸上谈兵的空泛陈词,没有实质证据支持,法庭不会替没有出庭作供的被告,设想各种脱罪的可能。而被告在原审时不作供,原审法官席前只有控方提出的证据,因而加强法庭可作的推论。
彭官认为,被告提出的上诉理由,没有合理可争辩之处,因此拒绝批出上诉许可。
案件编号:CACC14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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