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基地外抗议警催泪烟训练 17岁男生认非法集结 判入更生中心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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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屯门疑有不明气体泄漏,区内居民响应网上号召,到警方的大兴行动基地集结,抗议警方在该处进行催泪烟训练,后遭警方驱散,事后多人被捕。涉案3名男子承认非法集结罪 ,其中两男早前各被判囚9个月,余下17岁男生的案件今(20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指,本案的严重之处在于示威者针对警方训练基地,属公开挑战警方执法权力,考虑被告的年龄,案发时没有叫侮辱性口号或使用镭射笔,亦非带领或号召角色,判其进入更生中心。

3名被告:何明轩(29岁,导师)、陈家朗(22岁,学生)及17岁男学生(案发时14岁),承认于2019年10月30日,在屯门大兴行动基地外参与非法集结。何及陈各被判囚9个月,17岁男生今被判入更生中心。

法官指被告没有叫侮辱性口号 亦非带领或号召角色

法官判刑时指,涉案非法集结事前有人在网上号召,故非突然发生,而是早有预谋。本案的严重之处在于示威者针对警方训练基地,属公开挑战警方执法权力。而被告当日穿着深色衣物、携装备到达现场,之后选择留守是为了支持示威者。

另法庭接纳该次非法集结历时少于1小时,期间没有人使用汽油弹或砖头、没有人受伤,案发地非繁忙的交通枢纽。被告当时亦无叫侮辱性口号、使用镭射笔或堵塞交通,更无证据显示他有带领或号召角色,终判被告判入更生中心。

案件编号:DCCC 28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