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专生涉500元行贿学资处职员 被告怀孕下月临盆 案5月再讯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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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专生在获发学资处逾4万元资助后,被要求提交父母收入纪录,否则将需退还资助。惟她涉以500元贿赂学资处职员,图令对方勿要求她退还资助。大专生被控行贿罪,今(6日)在九龙城法院提堂。裁判官林子康将案件押后至5月25日再讯,以待辩方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期间被告准以1,000元现金保释,不得接触控方证人、不得离港,并须居于报称地址。
被告怀孕并将于下月临盆
被告Safia Kalsoom(20岁,学生),庭上透露,被告现怀有身孕,将于下月临盆,故需申请押后案件,控罪书上未透露被告国籍,辩方要求下次上庭时法庭安排巴基斯坦方言乌都语的翻译。
涉行贿望能免退还资助
她被控于2022年10月24日,无合法许可权或合理辩解,向政府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学资处)助理文书主任黄启刚,提供500港元,以作为黄协助或促使她就学资处专上学生资助计划的申请,及不要求她退还就该计划已向其发放的经济资助的诱因或报酬。
案件编号:KCCC93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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