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住宿检讨|39项建议出炉 研增寄养家庭奖励金 检讨扣减制度

撰文: 江丽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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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前年年底被揭发虐儿个案,及后社会褔利署成立儿童住宿照顾及相关服务检讨委员会。检讨委员会已完成儿童住宿照顾及相关服务第二阶段检讨报告,报告亦已在上载至社署网站。

报告提出39项建议,当中有12项与寄养服务有关,包括提高服务奖励金、检讨服务奖励金扣减制度、加强支援寄养家长等。检讨委员会期望政府尽快开展跟进第二阶段检讨报告内所提出的39项建议。

社会褔利署成立的儿童住宿照顾及相关服务检讨委员会,已完成儿童住宿照顾及相关服务第二阶段检讨报告。(资料图片)

儿童住宿照顾及相关服务第二阶段检讨报告今日(30日)已上载至社署网站,据报告内容,检讨委员会在分析服务现况及考虑持份者的意见后,已全面检视第二阶段的儿童住宿照顾服务的服务运作、监察、规划及供应,以及寄养服务,并提出共39项改善建议。

12项建议涉及寄养服务 提高寄养家庭奖励金增寄养意欲

39项改善建议中,有12项与寄养服务有关,其中一项建议是提高寄养家庭的各项服务奖励金,如普通寄养家长奖励金、紧急寄养服务奖励金、照顾六岁以下及有特殊需要儿童的额外奖励金等,希望提高寄养家庭提供服务的意欲。

检讨奖励金扣减制 给予寄养家长或替假家长合理休息机会

另一项建议是检讨服务奖励金扣减制度,报告指出,现时寄养家长服务奖励金会因应请假或儿童度假日数而被扣减,建议检讨相关奖励金扣减制度,给予寄养家长或替假家长合理奖励及休息机会。报告又提到,寄养服务奖励金虽然不用纳税,但寄养家长若居于公共屋邨,需向房屋署申报相关收入,建议当局与房屋署洽商,探讨豁免申报的可行性。

其他涉及寄养服务的建议包括增拨资源予寄养服务机构为寄养家长提供培训、设立寄养服务网上综合平台、考虑弹性招募及照顾安排,如设立“1+1”组合式招募计划,让寄养家长与其亲友一同照顾寄养儿童等。

建议引入院长登记制度 要求院长必须完成保护儿童培训

报告也有就人手配置、专业支援及加强培训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增加社工、前线照顾工作员、保健员等人手,并建议引入院长登记制度、要求院长必须完成保护儿童培训课程等。报告也提出要加强个案社工作作为“个案经理”的职能。

检讨委员会在报告中表示,分析服务现况及考虑持份者的意见后,已全面检视第二阶段的儿童住宿照顾服务的服务运作、监察、规划及供应,以及寄养服务,并提出共39项改善建议。委员会期望政府尽快开展跟进第二阶段检讨报告内提出的建议。

社署发言人表示,委员会于去年四月成立,分两阶段检讨儿童住宿照顾及相关服务,并于去年8月完成第一阶段检讨报告,就留宿幼儿中心及设有住宿服务的特殊幼儿中心提出31项建议,有关建议正逐步落实。现时委员会的检讨工作已经完成,政府会积极跟进检讨报告的内容,确保改善建议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