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事务委员会听取次阶段住宿服务检讨 院长须完成保护儿童培训

撰文: 石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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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及保良局婴儿组先后爆出怀疑虐儿事件,第三届儿童事务委员会今日(16日)举行首次会议,委员在会上听取社会褔利署成立的儿童住宿照顾及相关服务检讨委员会第二阶段报告。

第二阶段报告涵盖儿童院、男/女童院和男/女童宿舍,以及非院舍服务、包括寄养服务、儿童之家和轻度弱智儿童之家等。在服务质素方面,报告建议增加各级人手、扩阔院舍专业人员支援服务的范畴、加强员工培训,并要求院长必须完成保护儿童培训课程。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前排中)3月16日主持儿童事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警务处处长萧泽颐(前排左一)、署理医务卫生局局长李夏茵(前排左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前排左六)等出席。(政府新闻处)

儿童事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第三届委员会首次会议今日举行,由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主持,他表示期望与儿童事务委员会紧密合作,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共同守护儿童福祉,同时协助业界提升服务质素。

今次会议,社署代表简介儿童住宿照顾及相关服务检讨委员会第二阶段报告,当中涵盖儿童院、男/女童院和男/女童宿舍,以及非院舍服务,包括寄养服务、儿童之家和轻度弱智儿童之家。

服务质素方面,报告建议增加各级人手、扩阔院舍专业人员支援服务的范畴、加强员工培训,并要求院长必须完成保护儿童培训课程。至于服务规管,报告建议加强机构内部审查机制,以及就服务表现不达标的机构设定监察期等,报告同时建议优化转介机制及指引、清晰“个案经理”的职能、加强离院支援,以及灵活调配宿位等。寄养服务方面,报告建议引入弹性招募及照顾安排,并加强对寄养家长的支援及培训等。

儿童事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第三届委员会的首次会议3月16日举行。(政府新闻处)

政务司司长办公室指,今次会议委员亦就如何推动有关儿童福祉的公众教育和公共关系商定策略和主要方向,而儿童事务委员会将联同社署、教育局、香港警务处等推出一系列有关保护儿童的教育和宣传活动,以发挥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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