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求职者面试被盗信用卡资料 4男女认窃取350万 囚24至44个月
3男1女以招聘美容师,应征者前来面试或培训时,趁他们把财物存放在储物柜时,盗取其信用卡资料,再用以购买多部iPhone,事件中有18名受害人的35张信用卡被盗,并涉购物逾350万元。4男女早前认盗穼等多项罪名,案件今(25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游德康指案件经精心计划,女被告角色更是举足轻重,判4人入狱24至44个月。
4名被告:陈韫锶(36岁,美容院经理)、蔡祥曦(37岁,行政助理)、黄君瀚(28岁)及马学良(21岁,大学生),被控30项盗窃罪及2项企图盗窃罪,四人分别承认其中29罪、1罪、4罪及6罪。涉案日期介乎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
官指女被告角色举足轻重
法官指,盗用他人资料属严重罪行,女被告在案中角色更是举足轻重,她共涉及29项罪名,故以5年半为量刑起点,因认罪减至44个月,余下3名被告则分别判囚24个月、32个月及28个月。
18事主到美容院面试和培训时被盗
案情指,18名事主均曾到4间美容院面试或接受培训,期间被要求把个人物品锁在储物柜内,疑期间被人盗取信用卡资料。案情指女被告陈韫锶负责把资料交给包括另3名被告,3名男被告把事主信用卡资料购买 iPhone及礼品卡等。陈另会用事主电话卡致电银行,查询信用卡的信用限额,或要求银行批准若干交易。18名事主的35张信用卡曾被盗用,并进行过105宗交易,涉款达350万港元。事主事后发现信用卡被盗用报警。
有被告见FB揾快钱广告受聘当代购
4名被告后来先后被捕,黄承认因失业,在Facebook见到“揾快钱”广告,从而受聘帮人“代购”电话,每部可获酬劳800元;他称每次“代购”都有人向他提供信用卡资料,他曾助人“代购”50部电话,赚取5万元。
黄招揽他人犯案
黄称曾有交易被拒感不安,便在Facebook上招揽马加入,每次得到800元酬劳后,会分500元给马;蔡的角色与马相似。马称他每次买电话都可获500元酬劳,被捕当日蔡接载其他被告往买iPhone,但交易不成功,因此买不成电话。
求情称因经济压力愚蠢被利用
4名被告均否认是案中主脑,并自称是执行指示的“棋子”,案发时陈、蔡和黄三人均受到经济压力,愚蠢地被人利用犯案;案发时19岁的马则称,他被捕后被还押,荒废学业两年,已受到足够教训。
案件编号:DCCC8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