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女用他人信用卡资料购350万财物 求情自称受雇的棋子 候判
4男女以招聘为由邀请应征者面试或培训,趁他们把个人财物存放在储物柜时,盗取其信用卡资料,再将信用卡资料绑定自己手机的电子钱包,以购买多部iPhone,事件中有18人受害,涉款逾350万元。涉案4人今(10日)于区域法院承认盗窃、企图盗窃共32罪,部份被告更是看到Facebook的“揾快钱”广告,受雇为他人“代购”电话的工作,他们,求情称他们皆非主脑,只是负责打工的“棋子”。法官游德康将案押后至3月25日判刑,除了一名行政助理续准保释,其余三人需要还押候判。
4名被告:陈韫锶(36岁,美容院经理)、蔡祥曦(37岁,行政助理)、黄君瀚(28岁)及马学良(21岁,大学生),被控30项盗窃罪及2项企图盗窃罪,四人分别承认其中29罪、1罪、4罪及6罪。涉案日期介乎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
35张信用卡被用作105宗交易
案情指,18名事主先后在涉案4间美容进行面试或接受培训时,被要求把个人物品锁在美容院的储物柜,期间被人盗取信用卡资料。陈负责把资料交给包括3名被告等共犯,他们把事主信用卡资料绑定在其手机内,用以购买 iPhone及礼品卡。陈另会用事主电话卡致电银行,查询信用卡的信用限额,或要求银行批准若干交易。众犯案人利用18名事主的35张信用卡,进行105宗交易,涉款合共350万港元。
FB揾快钱广告受聘当代购
事主察觉信用卡被盗后报案,4名被告最终被捕,警诫下黄承认案发时因失业,在Facebook见到有人称可提供途径“揾快钱”,遂联络两个素未谋面的发帖者,对方解释其工作是要帮人“代购”电话,每部电话酬劳为800元;黄每次买电话前,都会有人向他提供信用卡资料,让他输入到工作电话内,他先后5次帮忙,并购入了约50部电话,赚取5万元。
黄虽觉不安但仍招揽他人犯案
黄亦承认,他买电话时间会遇上交易不获接受的情况,令他感到不安,其后在Facebook上招揽马,每次得到800元酬劳后,都会将当中500元分给马;而蔡的角色与黄相似,有需要时蔡会驾车接载他。马则称,他每次买电话都可获500元酬劳,被捕当日蔡接载他和黄买iPhone,但交易不成功,因此买不成电话。
大学生被捕后拘留荒废两年学业
辩方求情指,四名被告皆非案中主脑,只是负责执行指示的“棋子”,案发时陈、蔡和黄三人均受到经济压力,愚蠢地被人利用;案发时只得19岁的马一直还押,荒废两年大学学业,现已受到足够教训,希望法庭予以轻判。
案件编号:DCCC8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