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妨碍及骚扰议会案 林自撤保释称“坐住先” 案6月预审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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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立法会审议《逃犯条例》修例法案,建制派及民主派分别派员争夺法案委员会主席之位,导致“闹双胞”。多名民主派议员事后被控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被告之一的林卓廷今(20日)在西九龙法院申请撤销本案的保释,主任裁判官罗德泉问他作这申请前是否已想清楚,林确认并称:“早啲入去坐住先。”罗官遂撤销其保释,并把案件排期至6月15日预审,林须还押。
被告林卓廷(45岁)被控于2019年5月11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袭击、妨碍或骚扰会议厅范围内的议员陈恒镔及周浩鼎。林目前因民主派初选案还押。
林原准以5百元保释
辩方律师今为林申请撤销法庭于2021年12月就本案批出的保释,并交代本案于2019年11月首次提堂,当时林在控方不反对下准以500元现金保释。及至2021年6月,林向法庭取消本案保释,半年后法庭再度给予他保释。案件现时排期于今年6月15日审前覆核。
林称入去坐住先
罗官问林卓廷是否考虑清楚,林回应称:“法官阁下,呢单系咪我同陈志全单P&P(《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英文简称)?我谂清楚喇,早啲入去坐住先。”罗官批准辩方申请,并将500元保释金退还予林。
案件只余下林及陈志全不认罪
同案另涉朱凯廸、陈志全、区诺轩、梁耀忠、范国威和郭家麒6名被告,其中梁耀忠承认1项控罪,判囚14天;区诺轩同意案情,准以3000元签保守行为24个月;范国威和郭家麒控罪撤回。至于陈志全与林卓廷不认罪,排期于6月15日审前覆核,二人将与拟认罪的朱凯廸再于8月1日提讯。
案件编号:ESCC251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