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出理大|义务急救员暴动罪囚42月 官称即使医生也不能逃避刑责
自称义务急救员男子,在2019年11月理大被封锁后,尝试逃出时被捕,早前经审讯被裁定两项暴动罪成,连同他承认的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今(15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陈广池指,太多如被告般的年轻人,自以为是“义务”急救员就会得到认同,不须承担法律责任,这只属自欺欺人的想法,最终只会使他们抱憾终生,即使他们是真正的医生,亦不能逃避刑责。考虑到被告的背景,认为他在事件中必定会痛定思痛,不会再偏激行事,酌情减刑至监禁42个月,并须罚款2500港元。
被告钟泯浚(32岁),否认两项暴动罪,指其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九龙理工大学、畅运道和科学馆道一带参与暴动;约于同月 17 至 18 日在理工大学参与暴动。另钟在开审前承认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
当时有大批示威者被困理大,他们曾用不同方式欲逃离。(详看下图)
太多年轻人一腔热血没考虑风险
法官判刑指,2019年有太多像被告一样的年轻人,有一腔热血、冲动,在媒体及社交平台的鼓励下,没有考虑风险和法律后果,自以为“义务急救员”便会得到认同,不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得到执法机关的放行,这种自欺欺人的想法使他们一旦被捕后便后悔终生。
支援变相成为参与者
法官续指,被告案发时希望为理大内的人“急救”,指其“地点明确、对象清楚”,他的支援变相成为参与者,增加示威者的声势。法官更指,即使被告是正式护理人员或医生亦不能逃避刑责。
被告不知政治现实的残酷
法官续指,被告不知政治现实的残酷及无情,正因为无人提醒他要理性行事,使其激情、不计后果地向前冲,导致“一子错,满盘皆落索”。法庭接纳被告品性良好,受人爱戴,有自己的理想,但依然要面对自己决定产生的后果,为自己所作所为负责。
相信被告必定会痛定思痛
法官最后决定就两项暴动罪分别以21个月及45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辩方同意大量案情,并相信被告在家人、女友等人的陪同下,必定会痛定思痛,不会再偏激行事,酌情减刑,两罪共判囚42个月。至于被告承认的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则判处罚款2500港元。
案件编号:DCCC 190, 193-194, 196, 198, 200-201/ 2021, DCCC 6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