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公务员:部分人忧被歧视隐瞒性取向 官司若终审胜诉考虑结婚

撰文: 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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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镇罡向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获判胜诉,法庭裁定其同性伴侣可享有公务员配偶的福利。同志F先生同样是公务员,看到身边不少在政府工作的同性恋者,会因顾虑上司、同事的看法而刻意隐瞒自己的性取向,在纪律部队工作的则更加敏感。
面对今次官司胜诉,过往因同性婚姻不被本地法律接纳而放弃结婚念头的他,会再积极考虑到外地结婚,认为一纸婚书对保障伴侣法律地位非常重要,坦言“这些保障不知何时会用到”。

F先生表示,不少同志公务员选择在职场隐瞒性取向。(资料图片,相片中人并非受访者。)

同志公务员鲜有表露性取向 纪律部队特别敏感

16万公务员团队中,到底有多少名同志?毕业后不久就在政府担任文职工作的F先生表示,实际数字大概无人可以掌握,但身边不少同性恋的朋友都是公务员。他指自己并无刻意隐瞒同志身份,“好多同事都知道”,但其他同性恋者可能另有考虑,会选择隐瞒,“尤其是在纪律部队工作的,会觉得敏感一点”。

同志在工作环境中遇到的境况,往往并非明目张胆的歧视,F先生指公务员日常工作中毋须表露自己的性倾向,同事间亦鲜有谈到相关议题,所以自己不觉得因而受到不平等对待,但前提是“部门、上司唔知道(同性恋者身份”,“如果知道咗会系点,我都不是可以好肯定答到”。

彩红旗是同志组职争取平权的标志。(资料图片)

望法律承认同性婚姻 保障遗产分配等权利

谈到今次梁镇罡胜诉,F先生认为他勇敢走出来为同志争取权益,付出时间和金钱,“其实是一件好伟大的事”。至于判决是否对争取同志权益的“胜利”,他就认为是言之尚早,“去到终审法院都是这样裁决,才是稳阵的一步”。

F先生和伴侣走在一起超过10年,感情非常深厚稳定,一直没有结婚念头,“我是一个好实际的人,如香港法律不承认,我过去觉得没有这个需要”。今次官司之后,情况有望改变,如最后终审法院裁决、修改法例等关卡都一一闯过,自己亦会积极考虑和伴侣到外地注册。“今次官司胜诉好像只是争取一些额外的福利,但其实‘合法伴侣地位’对同志非常重要。例如在遗产分配、病重时作出危急决定等异性伴侣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如没有法律保障,同性伴侣可能完全失去这些权益。”F先生淡然道。

至于未来是否希望争取同性婚姻合法化,F先生称明白议题极具争议性,“我非常体谅反对人士会有一定抗拒及顾虑,希望大家可以认识多一点,清楚多一点”,再进一步讨论是否可以改变现时的做法。与此同时,他亦会“两条腿走路”,“要借助外国婚姻可以做到(法律保障),已经是可喜的事”。

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陈章明今日(30日)回应裁决时表示,法庭的判决指出了现行法例对性小众保障不足,期望政府严肃跟进性小众的权益。他又提到,不认为判决是间接认同同性婚姻,社会仍要就此再作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