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童电动车堕毙 外公极自责认疏忽照顾 官望走出伤痛判缓刑
居于长洲村屋的医院技工,带同5岁外孙女,驾驶他自行组装的三轮电动车运载杂货,惟他下车搬货离开期间,独留在车的孙女不慎堕地,头部重伤不治。技工今(14日)在东区法院承认疏忽照顾儿童等3罪,求情称他自事发后没有一刻不在怪责自己,至今仍无法接受孙女的死亡,律师指这已是最大惩罚。主任裁判官徐绮薇认同这案无疑是一宗悲剧,从求情文件确信被告对孙女疼爱有加,相信事件对他留下不能磨灭的烙印,判他入狱2个月,缓刑18个月,另罚款6,000元及停牌1年,并希望被告一家人早日走出伤痛。被告闻判后,在庭上掩面啜泣。
被告梁日华(57岁,长洲医院技工),被控疏忽照顾儿童、驾驶无牌车辆及没有购买第三者保险等3罪,指他于2022年1月16日,在长洲大贵湾新村外,身为5岁黄姓女童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责任的人,故意忽略她,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她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损害;同日驾驶未获发牌的机动车辆,以及没有购买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该机动车辆。
家人校方均指被告对孙女无微不至
徐官判刑时指,本案毫无疑问是一宗悲剧,被告获妻子、子女、事主学校校长写信求情,显示他对孙女的照顾无微不至、疼爱有加、感情深厚,孙女在学校不时提起他:被告女婿提到,被告一直守护家庭,但本案令他们一家犹如被重击,希望法庭顾及到另外两名孙女已经失去长姊,给予被告补偿机会。被告在自撰求情信中,慨叹无法面对女儿和女婿,事发后每天难以入睡,需要接受辅导。
官指被告一时疏忽铸成大错
徐官表示,从求情信中可见被告十分疼锡孙女,但因一时疏忽铸成大错,相信他失去事主感到难过内疚,留下不能磨灭的烙印,并会引以为鉴,重犯机会低,勉励被告一家早日走出悲伤。
提取杂物独留孙女在车上
案情指,被告居在长洲大贵湾新村,为同住3名外孙女(包括事主)同住的照顾者。由于住所位于长洲山边,被告为了方便从淘宝购入零件,自动组装电动三轮车,并设有一条货品运送轨道接驳长贵路及其住所。案发当日早上11时45分,被告驾驶电动三轮车出门提取杂物,并将事主与另一孙女放在后座。
孙女倒地头部受伤
中午约12时,被告提取杂货后在家门前停下三轮车,并将杂货搬上运动轨道,同时把两名孙女留在车上。不久,被告听到巨响,跑回去家门时看到事主倒在地上,头部受伤。随后有人协助报警,邻居听到被告求助帮忙通知孙女父母。事主送往长洲医院急救,半小时后证实不治。肇事三轮车事后送往检验,获评定为符合规例“机动车辆”的定义,被告虽有车牌,但没有向运输署登记三轮车,亦无购买第三者保险。
被告无一刻不在责怪自己
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本为医院技工,现被停职,他早年因为颈椎受伤感到气馁,但自从女儿把事主交给他和太太照顾,孙女便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律师说:“(孙女)第一次起身、第一次学行都系公公婆婆睇住。”有见他们相处融洽,被告女儿之后再把另外两名女儿交给他照顾。对于大孙女的死,被告完全不能接受,“冇一刻唔系怪责紧自己”,事后曾抱著自己亲手为孙女搭建的木屋痛苦,亦患上创伤后遗症,需要服药治疗。
失去外孙女是最大惩罚
辩方又指,事发当日他著孙女留在车上等他,原本预计3分钟后回来,但不足1分钟后便出意外。本案结果无疑严重,惟盼法庭考虑此乃极度不幸的个别事件,被告独留儿童时间不长,事主父母事后没有怪责被告,反而鼓励支持他振作。被告本人多次表示,愿意接受任何惩罚,因他“根本原谅唔到自己”,他失去最爱孙女及其精神支柱已是他最大的惩罚。
案件编号:ESCC 11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