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汉与人争执 持刀折返㓥肚杀人 上诉改判误杀囚12年9月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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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酒精依赖症的无业汉,7年前在大埔与一对父子争执,之后持刀折返,并刺向该名54岁父亲的腹部,致其部份肠脏溢出,最后死亡。无业汉经两度审讯,均被裁定谋杀罪成。他于2021年第二度上诉,上诉庭认为重审时法官未有就无业汉受酒精影响的情况,向陪审团作出正确指引,裁定上诉人得直,并直接改判他误杀罪成。上诉庭今(3日)改判无业汉入狱12年9个月,判刑理由会稍后以书面颁布。

第二次上诉获改判误杀

上诉人李伟文,53岁,被控于2016年12月9日,在大埔富亨邨杀死男子丁润光(54岁),李曾想承认误杀,但不获控方接纳。李于2019年经审讯后裁定罪成,他其后上诉得直获发还重审,于2021年的第二次审讯时再被裁定谋杀罪成,去年9月第二次上诉获判得直,并直接改判误杀罪成。

被告已服刑超过6年

代表李的律师今求情指,李早在第一次审讯时,已表示愿承认误杀,希望上诉庭能给予他三分一的刑期扣减。惟上诉庭认为,李在重审时未有表示承认误,并以醉酒、自卫、意外等作辩护。上诉庭指,根据案例,误杀的量刑可高至15年,李的律师却认为15年属太高,又指被告现已服刑超过6年。上诉庭最终判李入狱12年9个月。

事子原在平台与人讨论儿子婚事

案情指,死者丁润光当晚在富亨邨商场平台与儿子等人谈及其子的婚事,在旁喝酒的李三度打断他们的说话,丁要求李离开,李未有离开并曾冲向丁,但被现场人士阻止。之后有人买了一些竹叶青酒,丁倒了四份之三瓶酒予李。李一度离开现场,不久后持刀折返,用刀刺向丁的腹部,致丁部份肠脏溢出,丁送院抢救后不治。

李受酒精影响致精神异常

上诉庭早前的判辞指,不争议的是李是一名长期受酒精影响,致其精神异常的人。原审法官引导陪审员时,提及有专家同意李是酗酒人士,但认为他当日喝酒是出于其选择,而非受其症状影响,著陪审团考虑李是不由自主地喝,还是大部份情况下仍是出于个人意愿而喝酒。

指原审法官或令陪审团拒纳辩方说法

上诉庭认为原审法官这说法或令陪审团认为,如果李当日饮酒是出于自主决定,便不能考虑他有机会是减轻刑责下犯案。上诉庭认为法律并非“非黑即白”,原审官以这说法,有可能会令陪审团拒纳辩方的说法,令裁决不稳当,故裁定上诉人得直,并直接改判他误杀罪成。

案件编号:CACC 5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