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作涉停车场撞柱 辩称碰撞轻微指保安夸大 自赞表现掂过碌蔗
前大律师林作疑因跣胎在停车场撞到钢柱,被票控不小心驾驶,他今午(16日)出庭自辩,指其车头确有碰到钢柱,但触碰轻微,导致油漆掉落。大厦保安却称“无法修补”,认为其说法夸大,认为控方无法证明其实的碰撞造成损毁。裁判官把案押后至下周五(24日)作结案陈词。林离庭时形容自己在庭上的表现“非常精彩”及“掂过碌蔗”,有信心赢官司,又说:“期待下星期五可以出嚟烧炮仗。”
被告林作被票控于2022年6月10日中午近12时,在中环皇后大道中2号长江集团中心停车场不小心驾驶一辆私家车。林作今日由大律师梁曦代表,女友裕美都有到庭支持。
涉案车是Alfa Romeo古董车
现已投身保险业的林作,以一口流利英语作供,他称18岁起开始驾车,至今已有15年驾驶经验,过往没有任何交通纪录。而他差不多每日都会驾车,至于涉案Alfa Romeo古董车,是他最常用的座驾。
当日天雨路滑已提早煞车
林指当日下大雨及有雷暴,路面湿滑,中午时分他从半山寓所驾车到长江中心,打算到对面的渣打银行办公。由于他经常使用该停车场,熟悉路面情况。驶进下斜车道时,意识到地面湿滑,而且旁边有另一逆向车道,故加倍小心地慢驾,并有逐渐煞车,甚至早于排在前面的汽车煞车。当他沿车左转时,发现有“推头(Understeering)”的情况发生,此时他已全面煞车,但车辆未有停下,他听到车軚划过地面的声音。
触碰轻微不觉有造成损伤
林形容当时有两项选择:可越线到对面线,或任由车头碰到车道第四条柱。前者做法较危险,因为对面线会有车辆行驶,故选择了后者,认为较安全。其时车速不快,车与柱的触碰十分轻微,不觉有造成损伤。之后把车泊好,下车后见右边车头有油漆掉落,但结构上并无损坏。
认为无法修补说法夸大
林见状,便通知停车场收费处职员,其后大厦保安经理向他表示,柱身不锈钢板被损毁,无法修补,需要更换。林对此感到惊讶,虽然触碰可能导致车身掉漆,及柱身出现刮痕,但见不到任何凹痕,认为“无法修补”的说法夸大,钢板不至于要更换。林遂向经理指出,其他钢柱有相同凹痕,对方表示已有人就该些损毁赔偿。
裕美陪同到场拍照作记
裕美其后陪林到场,并拍下其他钢柱的照片作记。林在庭上指,相片可见入车处收费亭旁的钢柱,凹陷情况比他碰到的第四条柱更甚。警员到场后指,若双方能够私下处理,便不作进一步调查。林表示,只要大厦一方能够证明柱身损坏是由他造成,以及柱身需要更换,他乐意作出赔偿。
指长江中心未能提供其导致损毁的证据
控方盘问时,数度问及大厦工程部职员当日所拍照片,有否令林忆起碰撞造成的损毁。林称不清楚损毁是否由他造成,他曾要求长江中心提供证据,证明其汽车触碰导致损毁,但对方未能做到。
觉碰撞轻微故泊好车才检查
控方另指,林下车后立刻检查汽车状况,是因他知道碰撞造成损毁。林反驳,他当时认为触碰轻微,才会待至泊好车辆始下车检查,相反如果他意识到触碰力度很大,便会即时下车检查情况。
控方质疑林车速过快
控方最后指出,当日天雨路滑,车道狭窄,但林车速过快,无法控制车辆。林否认,强调他当时已经全面煞车,又说:“我认为在当时情况下,我作出了最佳的决定……我相信任何有经验的驾驶者,都会做出我所作的事。”他承认车辆碰到柱身,但否认造成柱身3处凹痕。
林离庭称其庭上表现超出预期
林离庭时表示十分满意他在庭上的表现,形容“非常精彩”,甚至超出预期,有信心赢官司。他指今日聆讯顺畅,直言:“期待下星期五可以出嚟烧炮仗,如果要用成语就系,掂过碌蔗!”
案件编号:ESS 2688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