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戴耀廷提过否决议案 区诺轩认为与会人未必留意到其含意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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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人士涉于2020年组织或参与初选,其中16名被告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今(13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续审,早前认罪现转为控方证人的区诺轩作供,他提到戴耀廷提出“议会过半”的主张后,较资深的泛民人士在2020年1月曾有一个饭局,会上戴有提及初选成立协调机制,希望能争取到立法会过半议席。戴又指,若这愿景成真,将会是“大杀伤力的宪制武器”,并可以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等,甚至否决不同议案,但他认为与会的人未必留意到戴的含意,故亦未有回应,而他则认为这是民主运动的工作,故答应与戴办初选。

区诺轩曾是民主党成员

区诺轩今作供时,控方先提及其背景,指区于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经由补选进入立法会,出任港岛区议员;2012年至2019年期间,他是香港南区区议会利东一选区议员;另于2009至2017年间,曾为民主党成员。刑事纪录上,包括2020年曾用大声公袭警,承认2021年曾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曾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权力及特权法。

区诺轩提到2020年1月出席饭局的泛民人士。(详看下图)

解释“66443”机制来由

区表示,当时戴认为,若要取得大多数议席,港岛区6席要取得4席、九龙西区6席要取4席、九龙东区5席要取3席、新界西及新界东区各9席要取6席。其中新界东及西区,如果“谂得积极啲”则有机会取得7席,加上功能组别及超区界别,预算取得3席,大致可算出民主派尚要多少席可达至“35+”的目标。区承认这是2021年3月记者会上公布的“66443”机制,但戴在饭局时只是作初步推算,未有说得这样确切。

若能建立协调机制会是大进步

区又说,出席饭局的人认为,要推展整个计划以达至“35+”,需要更多工作,如与不同团体咨询等。区并向法官解释,当时出席饭局的人士,均隶属不同政党:李卓人属于工党,李永达来自民主党,黄浩铭就属社民连,他当时不属任何党派。区又言,已经无法忆述他在饭局内说过甚么,但他同意若民主派能取得过半议席,而且能够建立协调机制,将会是“一个好大进步”。

被告及泛民人士今日到庭情况。(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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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提否决权却未提否决那些议案

区又称,戴在饭局上说,若要令政府回应反修例运动,争取五大诉求等,如果泛民能在立法会上取得过半议席,将是一个“大杀伤力的宪制武器”,因为在立法会上占大多数,民主派便有更高议价能力,另一方面又可以运用《基本法》赋予的权力行使否决权,不过当时没有指明要否决哪些议案。

想用留港时间做民主运动的工作

区承认他在饭局上答应与戴合作办初选,他亦是初选的筹划者,因他当时准备到日本留学,2020年大部份时间都在香港,想用这段时间来做他视之为民主运动的工作。

饭局上人士或未留意戴的含义

区又称,五大诉求包括要求向警暴问责,若民主派能有过半议席,可有好多空间做事,如要求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否决政府议案等。简单来说,戴提出的想法,能够做到这可能性。由于出席饭局人士都是资深议员或政治工作者,这些概念对他们来说本就耳熟能详,所以当时他们并未特别留意戴的含义。

控方开案陈词透露事件的时序。(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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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当时未回应

法官李运腾即提醒区,应只讲述他本人在饭局的说法,而非臆测其他人的想法,并问他饭局上曾否提及否决财政预算案等,区说:“戴耀廷有提及过。”惟其他人当时觉得戴是在讲述其早发表的文章,没有回应这方面说法。

区续指,戴当时形容《基本法》属“大杀伤力嘅宪制武器”,如果民主派立法会议席过半,可运用不同权力争取五大诉求,包括否决财政预算案、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及否决政府议案等。

案件明(14日)续审,区将继续作供。

16名不认罪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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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表示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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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包括10名不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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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