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禁零售点向未成年人卖酒 议员倡对未成年买家同设罚则

撰文: 朱韵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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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拟禁止商户向未成年人士出售和供应酒类,立法会今日(25日)讨论修例。有议员倡议港府不应只规管卖家,应同时对未成年买酒人士设下罚则。卫生署代表反问,“如果6岁小朋友成功买酒,系咪要告6岁小朋友呢?”,强调修例是为了保护年轻人。又有议员担忧,新修订倚赖商店自律,效果成疑。港府官员则指立法后会增加巡查类酒供应点。

港府拟立法禁止商户向未成年人士出售和供应酒类。(资料图片)

港府拟禁止商户向未成年人士出售和供应酒类,将于今年上半年提出修例建议。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今日讨论有关的《2017年应课税品(修订)条例草案》。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陈肇始引述,目前未有法例禁止零售点和网购平台向未成年人士卖酒,有调查指本港20%至30%未成年人士是自行买酒,因此有需要堵塞漏洞,限制他们接触酒类。

邵家辉倡议,港府应同时对未成年买酒人士设下罚则。(林若勤摄)

批发及零售界立法会议员邵家辉倡议,港府不应只对卖家作出规管,应同时对未成年买酒人士设下罚则。卫生署助理署长(特别卫生事务)陈少梅反问,“如果6岁小朋友成功买酒,系咪要告6岁小朋友呢?”,认为成年人有责任教育儿童及青少年,强调修例是为了保护年轻人。

邵家辉:担心操作上容易出现冲突

邵家辉又指,业界对此修例反对不大,但业界担心前线人员难以识别消费者年龄,在操作上容易出现冲突,网购层面亦有执行困难。陈肇始回应指,修例后零售点需展示不准向未成年人士卖酒的警示;若有合理怀疑,店员可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若对方不合作,警示有提醒作用,做法与现行售烟规管相同。卫生署控烟办公室主管李培文又引述2007年至今,共有30宗卖烟给未成年人士的个案成功检控。李培文指,新修订与控烟条例做法相似,相信能减少未成年人士买酒情况。

陈少梅反问,“如果6岁小朋友成功买酒,系咪要告6岁小朋友呢?”(林若勤摄)

网站售酒 应要求买家申报年龄

对于网购卖酒平台,卫生署助理署长(特别卫生事务)陈少梅承认,技术上有一定困难,但修例不会要求网购营运商收集买家的个人资料,而是需要买方申报年龄。立法后,卫生署会定期检查网页是否设有售卖警示和年龄申报版面。

陈肇始指,有关修订的最高罚则为5万元。(林若勤摄)

民主党议员黄碧云则认为,新修订的执行倚赖商店自律,效果成疑。陈肇始指,有关修订的最高罚则为5万元,立法初期又会加强公众教育,并增加人手资源巡查所有类酒供应点和对投诉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