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何桂蓝等3人曾承诺无差别否决议案 官称此属重要字眼

撰文: 凌子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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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47人初选案,经过4天的审讯,控方终完成其开案陈辞,主控官一再指出,各被告参与初选,是同意透过非法手段,赞成“无差别地”(indiscriminately)否决政府提出的任何议案或财政拨款,迫使特首解散立法会及辞职,以达至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然而他在读戴耀廷提出“揽炒十部曲”时,一度未有读出“无差别”字眼,即被法官陈庆伟打断,陈官更形容,此为本案重要字眼,15被告中,本土抗争派3名被告曾在记者会上承诺会“无差别”反对议案,另2名公民党成员。则其党魁曾提及会否决每一个法案。

控方曾误以为政网有使用“无差别”字眼,后确认没有的3名被告。(详看下图)

梁国雄等3人获确认未提无差别

但控方在提及个别被告的参与情况时,并不是每名被告均曾提及要“无差别地”否决议案,法官、辩方律师均曾提出,部份证物或被告发言,亦有些未有提到“无差别”字眼,包括:九龙西及新界西参选人的共同纲领、彭卓棋、施德来和梁国雄,控方最后亦有作出修改。

本土抗争派3人直用无差别字眼

综合控方案情,16名不认罪的被告中,只有本土抗争派的何桂蓝、邹家成及余慧明,曾在初选后召开的记者会上,承诺会“无差别”地否决财政预算案,而公民党的郑达鸿、李予信,也曾出席记者会,他们的党魁杨岳桥曾指,公民党议员承诺,日后会否决每一个法案及财政拨款申请。除上述5名被告外,其余11人,均没有提倡“无差别地”否决议案。

吴政亨并没有参选

控方案情亦大致交代了各名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其中吴政亨并没有参选,但他曾发起“三投三不投”联署,呼吁选民勿投票予任何不支持、不参与、不服从初选的参选人。

吴政享在16名被告中,是唯一没有参选的,他曾提出“三投三不投”联署。(资料图片)

3名本土抗争派被告表明揽炒

余下15名被告均为参选人,控方指属本土抗争派的何桂蓝、邹家成及余慧明,均在宣布参选前后表明“揽炒”,如何桂蓝称泛民要将议会变成“人民嘅武器”;邹家成有份起草 “墨落无悔 ”声明书,当中表明会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余慧明指需“内外夹击”令社会停摆。

初选中落败的8名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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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和郑达鸿、何启明、陈志全和林卓廷在初选中出线,并按计划参选立法会。至于杨雪盈、彭卓棋、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杨和李最终因其他参选立法会后被取消参选资格,而以Plan B身份顶替。

控方指引用他们的言论和文章等,指控各人,包括郑达鸿称游说欧洲议会提供“救生艇计划”,林卓廷称将透过“议会、国际、街头战线”抗争;陈志全声言要升级议会抗争。

16名不认罪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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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表示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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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及各人的保释条件。(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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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