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纪录不具名惹争议 政党意见不一 狄志远:已安排职员实测
今届立法会委员会会议纪录不再以具名方式记录各议员发言,改用“一名议员”等字眼代替,市民需翻查影片才得知议员发言,做法引起坊间争议,部份人认为有损议会透明度。
《香港01》向立法会各政党代表查询意见,实政圆桌、“C15+”、新思维及“A4联盟”等认为具名有透明度,方便市民查阅各议员发言,应恢复具名纪录,其中新思维狄志远强调立法会透明度是不可退让及欠协,已安排职员“做实测”,总结经验后再与秘书处讨论。
至于民建联及新民党则指出,不具名纪录可节省秘书人力,影像纪录已可达到监察作用,其中新民党主席、行会召集人叶刘淑仪认为不具名纪录亦无损问责性。
《香港01》向立法会各政党代表查询意见,暂获7位政党代表回复。其中4人认同会议纪录应具名纪录,包括“C15+”成员江玉欢、实政圆桌召集人田北辰、新思维主席狄志远及“A4联盟”成员杨永杰。两人倾向接受秘书处解释,认为不具名新安排可减轻人手压力,包括身兼行会召人的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及同为行会成员的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工联会理事长黄国则称党内无一定取向。
认为应具名政党代表意见:
“C15+”江玉欢:
她希望会议纪录可具名,认为具名是一种尊重,新议员可透过实名的会议纪录等,让市民得悉其参与情况、在立法会的建树,从而打开知名度,亦保有透明度。她称相信立法会秘书处已听到坊间声音,应该会作出改善,冀保持沟通、有商有量,不希望在会议上高调提出事件。
市民𠲖家成日都话唔知个议员系乜水,新议员都需有透明度同知明度,系基本嘢嚟………具名系一种尊重,我希望同相信秘书处会听到呢啲声音,我哋畀啲空间佢哋啦,(具名)做法可让市民更加掌握议会工作。
实政圆桌田北辰:
他称应该要具名,每名议员均有纪录,为在议会上说过的话负责。他指既然有纪录,即代表有人听会议,议员每次发言前均由主席点名,理论上在纪录上加姓名不难。他亦坦言未了解秘书处资源问题,但暂不觉得实名有难处。
你讲过嘅嘢要负责,几时几日讲咗乜都要有得查,有议员讲咗乜,记落去有咩问题?有人纪录即时有人听,直觉上、理论上加个名唔难,我未了解秘书处资源问题,可能佢哋说服到我,但我暂时谂唔到有几难。
新思维狄志远:
他称曾去信秘书处促具名,强调立法会透明度要百分之一百才有公信力,因秘书处人手不足而牺牲透明度是不可接受。他称已找职员尝试做一次会议纪录,探讨当中难点,当有经验后会与秘书处商讨。他说,冀透过与秘书处商讨解决问题,不希望在议会纠缠此事,认为是浪费时间。
我表达得好清楚,议会透明度系不能妥协、不能退让,唔可以因为人手不足而牺牲透明度。
“A4联盟”杨永杰:
他称就联盟立场认为具名纪录更佳,可方便市民查询议会资料,亦希望立法会可以恢复具名纪录,方便检查。至于个人立场上,他称得悉秘书处并未因议员人数增加而添人手,认为未来应借助人工智能软件等协助工作,令纪录过程更畅顺,同时可方便公众查阅。
具名可以方便市民查询议会资料,希望立法会可以恢复具名纪录,方便检查。
认为秘书处新安排可接受的政党代表意见:
新民党叶刘淑仪:
她称具名与否安排不需行管会讨论,可由秘书处自行决定。她称现时须半年以上才有会议纪录,既然有人认为影片更快,有需要时可翻查影片、甚至观看直播了解,毋须文字纪录,有关做法亦无损议会的问责性。
因为现时会议纪录半年都出唔到,有人觉得既然有影片,是咪一定要睇纸本?新做法唔影响问责性……我怀疑边有人睇文件会议纪录,睇直播咪得啰。
民建联李慧琼:
她称民建联无讨论此事,但引述秘书处指议员已加至90人,但秘书处人手无加,认为不具名纪录是一个综合考虑,做法合理,因具名纪录须逐字纪录,不具名可用撮要代替。她称秘书处资源涉及公帑问题,新安排是平衡后的考虑,因具名纪录须花长时间去做。
我觉得系一个综合考虑,系合理,现时有影片,睇片知边个讲嘢,睇片最透明,又有议员神态,时代进步下影片最透明。
未有取态的政团代表意见:
工联会黄国:
他称工联会暂未有立场,对具名与否无太大一定取向。他认为现时有视像纪录记下议员发言,但亦认同有具名文字纪录更方便。他亦指现今资讯发达,不少议员会把自己发言影片放上Facebook,亦一样有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