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库局立法规管众筹咨询3个月 成立特设机构 线上线下须先申请
众筹是全球集资的流行途径,项目名义亦五花八门,本港法庭近日对众筹团体亦有判决。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17日)透过网志宣布,下周起将就规管众筹活动的架构和措施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咨询,为下阶段的立法工作做好准备。日后众筹活动,不论举办的目的和地点,在线上或线下举行,均须事先提出申请。
获批准的众筹活动须要满足透明度和问责性的要求,并且合法合理地处理众筹所得的资金。对涉及违法行为的众筹活动,执法部门将有相应的权利中止以及作出检控。
许正宇今日在在他的网上专栏“财库论”撰文,以“与时俱进 规管众筹”为题,提到财库局将在下星期公布文件,说明建议规管众筹活动的架构和措施,并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咨询,为立法工作作准备。
许正宇指,将会建议成立一个特设机构,集中处理、协调和监察众筹活动相关的规管及行政事宜。日后众筹活动,不论举办的目的和地点,或在线上或线下举行,均须事先提出申请。获批准的众筹活动须满足透明度和问责性的要求,并且合法合理地处理众筹所得的资金。对涉及违法行为的众筹活动,执法部门将有相应的权利中止以及作出检控。
他提到近年各种形式的众筹活动于香港涌现,其目的和性质相当多样化,唯目前没有一套清晰的制度处理网上众筹活动,过去则有不法之徒透过众筹名义以诈骗方式谋取私利,令市民蒙受损失,又以“612人道支援基金”为例指有团体以众筹方式支持一些危害公众安全以至国家安全的行为。
许正宇认为,应防患于未然,建立完备的制度,令合法、正当用途的众筹活动有规可循,以助建立最佳操作守则,保障众筹活动相关人士的利益,同时更有效防范不法资金策划危害公众和国家安全,或支持违法活动等行为。
许正宇又表示,将会顾及目前已受金融监管机构按现行法例充分规管的市场商业集资行为不应受新建议的众筹制度影响。同时亦会建议豁免及便利措施,使社会公认接受的筹款活动,以及突发应急的慈善众筹项目,能继续顺畅地运作和及时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