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妈妈求肝】邓桂思续留ICU观察 丈夫到医院探望 鞠躬道谢

撰文: 陈嘉敏 朱韵斐
出版:更新:

43岁急性肝衰竭女病人邓桂思获女文员阿甄捐出活肝,昨晚(13日)在玛丽医院完成换肝手术,玛丽医院负责该手术的医生形容,手术成功及顺利,情况使人满意,目前两名病人情况稳定,暂未见有负面效果;而邓桂思换肝后需时让新肝运作,未来两至三日要继续观察,未来一星期亦是关键,现时会继续在深切治疗部留医。
邓桂思丈夫胡先生、邓的胞姊及女儿Michelle,今早(14日)11时许到达医院探望。胡先生向传媒鞠躬致谢,感谢大家关心。他称暂未见医生,也未知太太情况,需要在探病后,稍后再交代。
捐肝的郑小姐,其父亲近中午时间亦到玛丽医院深切治疗部,探望女儿。

邓桂思丈夫胡先生今早到玛丽医院。(朱韵斐摄)
港大肝胆胰外科临床副教授吴国际(左)及香港大学肝胆胰外科临床副教授陈智仁(右)形容换肝手术成功及顺利。(朱韵斐摄)

今次事件中,邓桂思女儿Michelle因差三个月才成年,故不能换肝救母,引起社会关注未满18岁不准捐赠器官的法例规定。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陈肇始承认,现行法例“绑手绑脚”,应更具弹性,计划在今届政府卸任前启动修例的公众咨询。

陈肇始今早(14日)在港台节目指,对捐肝者阿甄的行为感到非常感动,认为她的大爱精神可为香港社会作出好榜样,在别人有需要的时候走出一步帮忙。

郑小姐父亲到玛丽医院深切治疗部探望女儿。(朱韵斐摄)

昨日(13日)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透露,民主派及建制派计划合作提出为Michelle“度身订造”的临时草案,并即日表决,令她可合法捐肝予母亲,并已将草案交予局方;陈肇始今早证实,确实有此后备方案,但方案需相当程序及一定的时间,最后幸好有阿甄愿意捐出肝脏。她说,如日后再有类似情况,不排除通过紧急法例救人。

Michelle希望香港人支持器官捐赠,使更多家庭重生。(蔡正邦摄)

17岁的Michelle亦再次在节目中向阿甄及其家人致谢,昨晚有去探望甄姐姐,对方情况“OK”,现时两家人已经成为朋友。Michelle指自己的心情似失而复得,冀香港人支持器官捐赠,令等候移植器官的病人及家人有重生的机会。

现行法例避免器官买卖

人体器官移植委员会成员蔡惠宏解释,现时的有关法例于廿几年前订立,对捐赠者的年龄限制,是顾及非血缘关系的活体器官捐赠风险大,以及避免有买卖器官的情况。蔡认为,最重要是要确保捐赠的青少年心智是否成熟,会否因一时冲动捐器官,以及是否明白手术风险;他又认为,政府应更大力推动遗体器官捐赠。

香港病人政策连线主席林志釉亦指,修例定要经长时间讨论,如容许捐赠者年龄方面具弹性,或需收紧另一些地方限制,如为病人提供更详尽的心理或精神评估,以及要求几位不同医生作独立考虑,只要其中一人不同意,就不能施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