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肝续命】立法会各党派原拟合作 提修例容未成年人捐肝

撰文: 李大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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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岁急性肝衰竭病人邓桂思已获热心市民捐肝,她的女儿Michelle本身一度欲捐出肝脏,惟因未成年,在现行法例下未能捐出。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透露,在热心人郑小姐捐肝前,民主派与建制派原拟合作提出紧急法例,让Michelle合法捐肝。如今邓桂思已接受换肝手术,郭称日后仍会与政府探讨如何改善相关法例。
食物及䘙生局局长高永文则指,日后会考虑酌情容许未成年人捐赠器官,将就此咨询公众。

43岁母亲邓桂思(左)终获有心人捐肝,原来立法会议员一度为邓母奔走,希望修改法例让邓女michelle合法捐肝。(受访者提供)

郭荣铿表示,得悉邓妈妈急需肝脏续命后,昨晚(12日)与议员助理提出修改现行法例,草拟1条《2017人体器官移植(修订)条例》草案,将合法捐赠器官年龄降至17岁,即容许Michelle捐肝救母。草案更设“日落条款”,将生效日期订为至今年5月1日为止,令草案完全为邓女Michelle“度身订造”。

他指提出草案后,随即获建制派“班长”廖长江、内委会主席李慧琼及医学界议员陈沛然等人赞同,一同与不同党派议员协调,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更破例容许相关草案可豁免通知期,即日交予立法会表决,草案亦已交予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处理。

郭荣铿对有热心市民捐肝感到开心,希望食䘙局日后可跟进如何改善与捐赠器官的相关法例。(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虽然草案还未“面世”,已有热心市民郑小姐仗义捐肝,但郭荣铿仍对各党派一呼百应感高兴,亦乐见有市民热心帮助,希望事件过后,可再与政府商讨如何改善现行法例。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随后见传媒时,亦指日后会考虑酌情容许未成年人捐赠器官,并咨询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