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杨润雄指机制建基于信任:唔会怀疑租用人专登欺骗

撰文: 陈淑霞
出版:更新:

男团MIRROR在7月于红馆演唱会发生严重事故,事隔逾三个月,政府上周五(11日)公布意外调查报告,立法会民政及文化体育事务委员会今(14日)作讨论,多名议员关注署方及负责核实场地安全的合资格人士相关权责。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表示,在制度的基本原则下,一般会建基在信任租用人之上:“正常嚟讲,唔会怀疑租用人专登欺骗或尝试去做唔安全嘢”,且现行机制已具双重保障;至于合资格人士具责任与否,则有待调查完成后进一步厘清。
有议员则关注劳工处对伤者的支援,劳工处助理处长(职业安全)陈家礼指,正同步处理赔偿事,惟涉事伤者李启言(阿Mo)仍然留医,对同事处理稍有影响,议员闻言后则表明失望,认为处方支援不足。

陈凯欣质问有否防止租用人虚报资料

立法会民政及文化体育事务委员会今日讨论MIRROR演唱会调查报告。议员陈凯欣指,舞台吊挂装置非新事物,今次明显属人为错误,事件中最无辜是受伤舞者,“就算点样惩罚都弥补唔到。”她追问署方在过程中有否任何缓冲,防止租用人虚报资料,以及日后有否提交文件以外的核查工作。

杨润雄回应称,康文署是红馆拥有人,其租用条款列明,租用人需确保舞台建设及搭建物符安全标准,亦要有合资格人士核证,强调现行已有两层机制,会再研究引入第三方人士作独立核查,将会再与业界商讨。

议员陈凯欣追问当局在过程中有否任何缓冲,防止租用人虚报资料。(郑子峰摄)

▼11月11日 MIRROR演唱会调查报告及拘捕行动▼

+4

田北辰:认可人士签完名都无责任,程序要嚟做咩?

议员田北辰则关注负责核实场地安全的合资格人士相关权责,“如果制度出事,认可人士有无责任?如果签完名,咁大件事都无责任,咁个程序要嚟做咩?”杨润雄表示,合资格人士具专业资历,“无理由要我哋教佢呢啲嘢应该点做,如果话要求佢证明佢啲工程出嚟系合符专业要求水平,同埋佢系安全稳固,咁呢个系佢哋专业应该要做嘅嘢,唔系我去教佢应该点做。专业人士如果签咗证明,证明样嘢系安全,佢当然有个责任系度。”但他明言,需待调查完成后始能定断,“但当然每事件要睇返佢做左啲乜,系咪尽左责任去做,定系中间有各种因素,要做完调查先可以讲。”

议员陈家珮则质疑,局方新增的建议似乎只能保障康文署免“揹镬”,惟未能杜绝不负责任公司。她又提到,若如局方所言设两重核查保障,并行之有效,“(今次事故)就唔会发生啦。”杨润雄则回应称,不认同其说法,他强调制度要有基本原则,若不信任存在,制度会困难及未必成事,“正常嚟讲,唔会怀疑租用人专登欺骗或尝试去做唔安全嘢,所以制度下最基本原则,要求揾合资格人士做,再揾专业人士核实,所以已经有双重保障。”他指新增的建议则提出第三层保障,加强安全性。

议员郑泳舜则追问劳工处对仍留医的伤者李启言(阿Mo)及其家人支援,劳工处助理处长(职业安全)陈家礼指,劳工处调查仍在进行,会再咨询律政司后提出起诉。他提到,劳工处赔偿科会同时处理相关赔偿问题,惟涉事伤者仍在医院留医,对同事处理稍有影响,会继续联络伤者及其家人。郑泳舜闻言后则明言失望,认为伤者及其家人极需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