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收回棕地特惠赔偿 露天工场最多可获195万津贴
撰文: 梁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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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未来将有多个新发展区推展,当中除了涉及迁徙居民问题,在部份发展区如洪水桥等,亦要面对搬迁露天工场货仓营运者。发展局建议,在清拆登记前于私人农地上营运至少达十年、没有违契的营运者,均可获政府发放特专津贴,以露天工场为例,最多可获赔195万元,而合资格构筑物则至少可获11.55万元赔偿津贴,面积多于平方米则每平方米可额外赔偿2,310元。
据发展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当局建议若棕地上作业的露天工场及货仓,在清拆登记的日期前,有三类营运者都可获得特惠津贴,包括于私人农地上已至少营运10年且没有违契的营运者;又或已获地政总署核准占用农地而未有违反相关条件的营运者,以及占用政府土地十年但已获地政总署按简招标程序租出土地的棕土作业者。
有盖面积每5平方米至25平方米 划一赔偿11.5万
当局指出,如属露天业务运作,则只要面积最低是20平方米,每平方米可获390元赔偿津贴,上限是5000平方米,即最多可获195万元津贴。至于工场有盖面积的特惠津贴额,则由面积5平方米至25平方米计,划一赔偿11.55万,其后每平方米发放2,310元。
不过,当局强调若受清拆影响的棕地作业者,于违规的构筑物内进行部份活动,则其违规构筑物的面积不会纳入计算特惠津贴之内,但其余露天土地面积,则仍会发放赔偿金。有关建议有待立法会财务员会通过,但当局未有碓切的财政影响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