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主办单位大国文化:有为工作人员购第三者责任保险

撰文: 刘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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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红馆演唱会发生堕屏事故,政府跨部门调查小组周五(11日)公布调查报告,劳工及福利局证实相关舞蹈公司无为雇员买保险及报工伤,劳工处会跟进及采取行动。MIRROR红馆演唱会主办方大国文化及MakerVille今晚(12日)表示,作为演唱会主办单位,有为演唱会及工作人员购买公众法律责任保险、或称第三者责任保险,另亦有额外购买了团体意外保险,当中包括所有表演者及幕后工作人员。

▼MIRROR演唱会调查报告及拘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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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购买团体意外保险 涉及所有表演者及幕后工作人员

MIRROR红馆演唱会主办方大国文化及MakerVille晚上就传媒查询回复指,作为演唱会主办单位,有为演唱会及工作人员购买公众法律责任保险,即第三者责任保险,另亦有额外购买了团体意外保险,当中包括所有表演者及幕后工作人员。

劳福局在调查报告指舞蹈公司未购保险 考虑检控

政府跨部门调查小组周五公布调查报告时,劳福局局长孙玉菡确认舞蹈员属于雇员身份,还指劳工处将以两条法例采取跟进行动,包括第509章《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及第282章《雇员补偿条例》。

其中282章涉及雇员补偿,要了解雇主是否为雇员购买补偿的保险,其次是当雇员有工伤之时,雇主有否按法例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工处呈报工伤。孙玉菡表示,将会向相关舞蹈公司,即舞蹈员的雇主采取行动,“即系话佢无报工伤,亦都无为佢嘅雇员买雇员保险。”

▼7月28日晚 MIRROR演唱会巨型屏幕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