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汉称被住客诬陷偷烟 趁对方熟睡刀劈其头至见骨 认企图谋杀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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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居于残疾院舍的无业汉,不满院舍太嘈,获安排到粉岭一个单位居住,惟他称单位内一名同住的六旬汉诬陷他偷烟,因而萌起杀心,趁对方睡觉时拿菜劈其头部2至3下,六旬汉即血流如注,头部留下两处深至见骨的刀伤、头颅骨骨折。无业汉今(9日)于高等法院承认一项企图谋杀罪,法官黄崇厚将案件押后至11月23日判刑,期间为被告索取两分精神科报告,以予法庭决定是否适合判处住院令。

被告周伟雄(46岁,无业)被控于2021年5月16日,在粉岭联安街45至53号宝昌大厦某室,企图谋杀石明(65岁)。

被告周伟雄在高等法院承认企图谋杀,法官先炧索取精神科报告。(资料图片)

被安排到留宿单位时遇上事主

案情指,被告曾在社会福利署辖下的残疾人士院舍“慈欣之家”居住,但事发前3日向负责人表示,觉得院舍太嘈,感觉不适,负责人于是安排他搬到案发单位居住,该单位原已有一名林姓男子居住。事主亦曾在“慈欣之家”居住,但其后成为无家者,案发前一日获“慈欣之家”负责人安排暂时留宿案发单位。

事主被斩至头颅骨骨折

案发当日下午2时半,事主在单位内睡觉,被告突然从厨房拿出菜刀斩事主的头部2至3下,事主感到痛楚后醒来。被告继而逃去,并在街上的电话亭致电警方,承认曾经挥刀斩人。事主负伤离开单位,在街上碰见林后报警。事主清醒送院,医疗报告显示他左前额有两处深至见骨的横向刀伤,伤口约4乘2厘米大小,头颅骨骨折,需要缝16针及留院5日。

被告认曾4次想杀事主

警方调查后拘捕被告,他在警诫下承认不下4次想杀死事主,因为曾遭对方诬陷指他偷了事主的烟。被告见林离开单位后,便拿菜刀劈向事主头部3次,之后离开单位报警。

案件编号:HCCC12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