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刺警|拒捕少年向受伤警致歉 官接纳被告有悔意 判教导所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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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于前年七一回归日在天后驱散示威者,有防暴警员欲制服一示威者时被围殴,有人更突拿军刀插伤警员的手臂。涉行凶的工程师于同晚,在一架将飞往伦敦的客机上被捕,警方其后再拘捕另外两人。行凶工程师和另一涉阻差办公的被告,早前已因暴动等罪被判囚。至于同案次被告,即警员欲制服的示威者,押后至今(31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姚勋智指本案暴动案情严重,考虑到次被告案发时年仅17歳和没有案底,并有悔意,接纳报告建议,判他入教导所。

3名被告:黄钧华(26岁,工程师)、罗珏琛(20岁)、周霈霖(23岁)。他们承认一项暴动罪,控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在天后皇仁书院对出参与暴动。此外,黄承认一项有意图而伤人罪,早前被判入狱5年,周心阻差办公被判入狱2年9个月,罗今日被判入教导所。

案发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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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被告透过律师向受伤警员致歉

辩方今替次被告罗珏琛求情指,次被告有悔意,勇于反省,并向受伤警员致歉。辩方又指,现就读大学三年级的次被告,已申请延期修学。

法官判刑指,是次暴动参与人数多,在闹市发生。次被告以雪糕筒设路障,亦涉拒捕,考虑他案发时年仅17歳,没有案底,加上报告内容正面,遂判处次被告入教导所。

警员被刺伤后现场人士四散

案情指,约300名示威者于案发日下午在马路设路障,警方于4时许开始驱散。一名警员欲制服次被告时,遭现场人士袭击,第三被告尝试拉走次被告,首被告以军用折刀插向警员左臂,次被告最后成功逃脱,现场人士四散。

受伤警员事后转文职工作

受伤警员的左上臂有一个2厘米长插伤,伤口深入肌肉。他翌日出院后,但同晚因发烧再度入院,并发现伤口有感染,最后获批106天病假,并需物理治疗。他至今仍不时有轻微痛楚,复工后转做文职工作。

案发日黄昏六时许,有女子为首被告订了当晚离港往伦敦的机票,首被告亦回家更衣,之后到观塘地盘把一个黑色袋掉进海中。

首被告案发当晚在机上被捕

首被告继而和女友会合,二人晚上乘私家车到机场。首被告成功上机,惟在飞机起飞前一刻,有警员上机把首被告拘捕。至于次被告和第三被告,则于7月16日被捕。

此外,首被告的女友张芷程(27岁),因涉嫌助黄事后离港,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她否认控罪,案件将于11月11日裁决。

案件编号:DCCC 189, 210,8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