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底藏尸案|单位内曾有三人同住 事主曾怀疑女友人是第三者
中年汉涉殴打同居女友至她身上有101处伤致死,之后把其尸体藏于床下底案续审,事发后曾上单位并在藏尸位置上的床睡觉的女子,今(13日)在高等法院作供。她称与事主是朋友,她也曾住在案发单位,并与被告及事主同住,后来事主怀疑她与被告有染,但她称这只是事主的幻想。她之后离开了单位数天,再问二人可否让她回去,被告后来留了口讯给她,指事主离开了,她可以回去睡,她便再上单位,她有问被告事主去了哪,被告称不知道。她又指,与两人同住时,曾见被告与事主吸冰毒。
被告罗伟文,50岁,被控于或约若于2019年3月17日,在将军澳宝林邨宝俭楼一单位内,谋杀女子刘莉芝(34歳)。
被告与刘曾到夜总会捧场
花名“啫喱”的女证人耶喜谊供称,她在案发前3至4年认识刘,当时两人在同一夜总会工作。耶于2017年尾至2018年初,曾搬至刘于宝俭楼的单位同住,至2019年初,刘告知她认识了一名男友,又指她和男友到耶工作的夜总会“捧场”。
刘指耶穿了其前夫送的裙
约于2019年2月尾,刘与男友,即被告罗伟文,到耶工作的夜总会,耶向他们称她没有地方可住,刘便建议耶搬到单位与他们同住,三人遂于翌日凌晨一同到单位。自始,耶开始和被告及刘同住,直至同年3月13日,刘不满耶穿了刘前夫所送的裙子,两人争吵后,耶便离开了单位。
认为耶曾与被告发生性行为
耶于3月15日曾再找刘,当时刘情绪激动,语无伦次,又指刘当时骂耶和被告有染,又指耶曾趁刘洗澡时和被告发生性关系。但耶指此事是刘幻想出来的。
被告通知耶可回单位睡觉
耶翌日致电被告,问她可否让上单位留宿,被告却称刘“发哂癫”,不便让耶留宿。被告于17日向耶传送语音讯息,指刘离家,耶可以到单位留宿。耶便于同日凌晨上单位睡觉,并睡在碌架床的下层,至晚上才离开单位。耶称她在单位内曾和被告倾谈,被告称𣎴知刘到了哪里。
刘病发时会烧东西
耶又称,与被告及刘同住期间,见过被告吸食冰毒数次,刘亦会吸食,但份量较被告少。耶亦指,刘有精神问题,但她与刘同住时刘已康复,亦未有见到她精神病发。耶在接受辩方盘问时,认刘病发时曾烧床褥,但当时刘仍未结识被告。此外,刘病发时亦会放火烧东西,及把物件扔出街。
辩方续问耶,有否向被告称刘会揽著“必打佛”自言自语,耶反指是被告告知她这事,她没有见过刘这样。
案件编号:HCCC16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