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再8人罪成 发讯称不想见朋友被拉 官指怀热血参与暴动
警方于2019年11月围堵理大,有市民则发起营救理大行动,多区爆发警民冲突。10名在尖沙咀厚福街被捕的男女,被控暴动等罪,其中8人否认控罪受审。法官今(10日)在区域法院裁定他们罪成,并指各被告是有备而来,有意图破坏社会安宁,其中一名被告更在案发前传讯息,称“我有好多朋友喺理大,我唔想坐喺屋企睇住佢哋等拉,咁样我会一世都擡唔起头做人。”法官指,该被告怀著一股热血,希望营救在理大的人,并实质参与了暴动。法官把案件押后至10月22日判刑。
8名今被裁定罪成的被告:何可珊(20岁)、杨淑珍(29岁)、许卓玲(20岁)、梁展荣(34岁)、张启铿(24岁)、李骏轩(20岁)、彭绍轩(21岁)和何国栋(23岁)。
控罪指众被告于2019年11月19日,在九龙漆咸道南、天文台道、金巴利道、金巴利街、金马伦道及厚福街一带,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何国栋另被控1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指他在尖沙咀厚福街保管或控制一个打火机、一把锤、一把扳手、一把手锯、一把钳及一罐油漆。
2019年11月18至19日凌晨,油尖旺区均有激烈街头冲突。(详看下图)
多名被告在唐楼梯间及天台出现
法官裁决时指,何可珊、杨淑珍、许卓玲、梁展荣和张启铿于深宵时,在案发地点的唐楼梯间或天台出现,不可能是“路经此地”。法官指,楼宇梯间有大量示威物品,明显是示威者落荒而逃,情急之下卸下装备。
无辜路人应会马上离开
法官指,若然真的被困在示威人群之中,一名无辜的路人怎会跟随人群走入楼宇。法官指无辜的路人应马上离开,划清界线。此外,法官亦考虑各人当时的衣著和带备的物品,如何可珊被捕时戴口罩,许卓玲的背包内有生理盐水、三角巾和止血贴,法官认为他们不是一般的市民,而是有备而来,有意图破坏社会安宁。
胶手套有高度易燃有机溶剂
此外,李骏轩不但在现场留守,他戴著的一只胶手套,被验出有微量高度易燃的有机溶剂,证明他曾经处理、接触,或协助他人处理汽油弹。
而彭绍轩物则在信义街用望远镜观察警方在漆咸道南的动静,法官肯定他不是路过的途人,而是在暴动时监视警方的行动。
发讯息称想救理大的人
至于何国栋,法官指何和其他人在手推车纵火。而他在案发前发讯息,称“我有好多朋友喺理大,我唔想坐喺屋企睇住佢哋等拉 ,咁样我会一世都擡唔起头做人。”法官指,他怀著一股主观热血,希望营救在理大的人。何并实质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参与暴动。
法官因此裁定不认罪的8名被告也全部暴动罪成,何管有物品意图携毁或损坏财产罪亦罪成。
同案另两被告已认罪
同案另有两名被告:16岁姓吴少女,和18岁男被告李昌源,早前已认罪,吴被判入教导所。代表李的律师今求情指,李从新闻得知有“小朋友”被困,急于营救才犯案。
其余被定罪的被告则于下午求情,代表梁展荣的律师指,梁没有政治联系,案发时受社会气氛影响;彭绍轩的律师则指,彭参与程度较低,当日只是戴口罩和身上有两支生理盐水;至于何国栋的代表律师指,何纵火有一定危险性,但他纵火的后巷人烟疏落,未有人因此受伤。
案件编号:DCCC 64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