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家涉漏报名表季刊广告等收入 逃税82万罪成 还柙候判

撰文: 刘安琪
出版:更新:

资深钟表收藏及鉴赏专家吴立基,其公司有份出版《名表传奇》季刊。惟吴涉于2002至2014年的课税年度,未有申报其公司的广告收入642万多元。此外,他亦涉于3个课税年度漏报车位收入4万多元。吴因此涉逃税82万元。吴早前否认15项蓄意意图逃税罪受审,暂委法官周燕珠今(7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指,被告有学历及工作经验,不信他不知道车位租金要申报,此外,被告指杂志销售不理想几乎没有收人,其说法亦毫无凭据,终裁定吴所有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10月21日判刑,期间须还柙。

被告吴立基(59岁,商人),被控十五项蓄意意图逃税控罪,在2002/03至2013/14课税年度的报税表内漏报其独资业务的营业额,并在2011/12至2013/14课税年度的报税表内漏报其车位的租金收入,触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2条第(1)(a)款。被告否认控罪,经审讯被裁定全部罪成。辩方求情指,被告对钟表行业有贡献,具相当地位且受尊重。

被告吴立基涉蓄意瞒税,被裁定15项罪名罪成。(朱棨新摄)

指杂志销售不理想乎没有收入

被告面对其中12项罪名,涉及被告所办的杂志“名表传奇”,辩方指杂志的收入在扣除发行费后,净收人大减,有可能成负数/或近乎零,故报税时没有把销售收人计算在内,报税人员亦未有索取相关资料。惟法官认为“名表传奇”必然有其销售量,才会吸引广告商落广告,以促销该品牌的名贵手表。被告称杂志销售不理想,几乎没有收人的说法,不单止毫无凭据,亦难令人信服。法官亦完全不相信有会计专业资格的人士,会单凭被告说没有收入而不要求销售数据。

未申报出租车位收入

余下3项漏报税项为被告出租车位的租金收入,被告辩称他没有出租车位经验,不知道车位收租需申报。惟法庭质疑被告年约50岁,有大学学历,也有工作经验,每月直接收取逾2000元的车位租金收人,不会不知道车位租金要申报,故认为被告连续二年在报税表剔选没有出租物业,明显是其蓄意的决定,而非不知道收取车租需要报税,裁定他所有罪名成立。

案件编号:DCCC 5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