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虚报进修开支瞒税 上诉驳回即囚2月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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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惩教助理假扮网上星探非礼两名少女,获准减刑。(资料图片)

一对中年夫妇虚报个人进修开支瞒税而惹官非,其中丈夫在9年间逃缴薪俸税约7万9千元,早前被判入狱2个月及罚款9万元,而其妻则被判入狱4个月,但准缓刑3年。夫妇二人不服判刑,早前提出上诉,高等法院法官汤宝臣今午(4月21日)驳回上诉,丈夫需即时入狱服刑,并会于稍后时间判下书面解释。

两名上诉人:洪浩泰(49岁),被指于2002至2011年共9个课税年度虚报个人进修开支44万元,并少付税款78,407元;而洪妻许静敏(44岁),亦被控以同样手法瞒税,并在7个财政年度报称花上251,600元作个人进修开支,从而逃避42,456元税款。二人声称他们花费在私人补习费用上,不知不能用作进修开支。

两夫妇去年七月被裁定逃缴薪俸税罪名成立,原被判缓刑及罚款,惟控方提出覆核刑期申请,裁判官后改判男被告即时入狱2月及罚款9万元,且须一笔过支付欠交的税款,其妻则被判入狱4个月,但准缓刑3年,并须加罚款49,000元。

上诉人的律师在上诉曾指他们已支付所欠税款,且案件并非最严重的类别。但控方却指法庭需要向公众传达讯息,逃税是严重罪行,并非被发现后偿还欠款便可了事,他们亦要付上刑事后果。

案件编号:HCMA75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