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胡拉《愿荣光》被控无牌演奏 官指未能证阻碍 裁六旬汉罪脱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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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退休汉于今年4月,涉在东涌市中心拉二胡演奏《愿荣光归香港》,遭警方票控无牌演奏乐器。他早前否认控罪受审,暂委裁判官谈立丰一度裁定案件表证不成立,惟谈官在翻查相关法律条文后,自行覆核并改裁定本案表证成立,被告须继续答辩。案件今(3日)在西九龙法院裁决,谈官认为虽然被告坦白承认自己没有相关演奏乐器的许可证,但单凭未有许可证未能构成控罪,本案另一重点是被告有否造成阻碍或滋扰,惟控方在此方面未有提供任何证据,终裁定其罪脱。
68岁被告李解新,报称退休人士,传票控罪指他在2022年4月29日下午5时06分至29分之间,无合法权限或解释,且没有警务处处长发出的许可证,而在东涌市中心巴士总站行人路上的公众街道奏玩二胡。
未有证据显示被告占用多少行路 或途人经造时须掩耳
谈官裁决时指,控方唯一的警员证人的供词清晰、直接,接纳其证据;被告对于其当日有否使用扩音器的说法则模棱两可,决定不依赖其证供内容。
谈官续指,单凭被告没有许可证拉奏乐器未能构成控罪,另须考虑被告有否合理辩解,及对他人造成滋扰及阻碍。虽然被告当天在大街上拉二胡,占用了一部份行人路,有人在被告前方停留了数十秒,乐器声音在20米内清晰可听,惟控方未有证据证明有否途人经造时须掩耳、被告占用了多少行人路,或途人有否因此而行出车路。
至于控方虽有向被告指出当日附近有很长的人龙并“打蛇饼”,但却未有就此向控方证人查问,故法庭未能接纳此证供,终裁定被告罪脱。
案件编号:WKS 723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