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y Room负责人违停业令被还柙 指原审官咄咄逼人提上诉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Party Room负责人涉在政府要求停业期间继续营业,他辩称是私人聚会,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原审官更要他收柙5星期以等候背景报告,他最终在高院取得保,但也被还柙了9天,最终被判缓刑。该男子认为原审裁判官杜浩成审讯时咄咄逼人,认为审讯不公提出上诉,他今(30日)在高院上诉时,更播出审讯时的录音,高院法官张慧玲也称觉杜官予人不持平的印象,又不明为何这案也要索取背景报告,并称会于两个月内以下判辞。

原审时无律师代表

上诉人余俊颖被控于去年3月5日,《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案情指当时有8人在打麻将。他否认控罪,审讯时没有律师代表,他陈述指当时是私人聚会,没有收取款项。原审裁判官杜浩成未有接纳,裁定他罪成,把上诉人还柙5星期以取背景报告,上诉人曾被拘留9天后在高等法院取得保释。他最终被判囚4星期,缓刑1年。

上诉人余俊颖认为原审裁判官杜浩成审讯时咄咄逼人,认为未得公平审讯求翻案。(资料图片)

庭上播原审时的录音

代表上诉人的律师陈词时,播放原审时的录音纪录。上诉人争议表列处所需“关闭”的定议,指Party Room未有租予他人,杜官却指:“无员工都好,你自用都好,就系无关闭。”又说:“边本字典话关闭等于唔经营?”又指:“我现阶段唔接受呢个讲法。”

指杜官未加协助

杜官亦问及上诉人是否同意案情,上诉人表示同意后,杜官指控方可以同意案情方式处理,不用传召证人,控方便举证完毕。

律师质疑,上诉人在审讯时未有律师代表,审理的法官理应予以协助。惟杜官未有向上诉人解释什么是同意案情,亦没有解䆁可传召证人,又形容杜官似是咄咄逼人,对上诉人的语气亦是愈来愈差,上诉人“好似被人迫埋墙角”,被裁定罪成后更被收押,未让他作求情。

官不明为何要索取背景报告

法官张慧玲则指,原审裁判官予人的印象并不持平,不明白为何需要索取背景报告,又指索取该报告一般只需两星期。上诉人的律师指,曾有警员告知上诉人,该处准许私人聚会,因此上诉人有合理辩解。

律政司代表回应指,“关闭就是关闭”,若准许私人聚会便是违反立法原意。对于张官问及,原审裁判官是否予人未审先判的感觉,律政司指杜官有回应称会作出纪录,显示他未有事前作出决定。

案件编号:HCMA55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