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修例强制举报未成年性侵个案 风雨兰忧碍受害人自行求助吁调整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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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就强制举报怀疑虐儿个案咨询相关业界,当中计划修例要求社工、老师、医疗等专业人士,强制举报涉及未满18岁人士的性侵犯个案。
风雨兰表示,在过去三年,他们共接获107宗未满18岁人士求助,其中4成人未有报案求助,因不少受害人都希望将事件保密,不希望当局或其他专业人士介入。他们表示,相关计划引起童年性侵幸存者关注,担心部份建议适得其反,阻碍少年性侵受害人自行求助,并延长延迟求助的时距。
风雨兰表示,虽然方案原意好,但担心在强制举报的制度下,受害人会增加跨越心理关口的难度,减少自行求助的意欲。他们解释,性侵犯与身体虐待有别,因未必有明显伤痕,故有时极度依赖受害人自行披露及求助,即使遭揭发亦需受害人愿意表达。
风雨兰“童年性侵幸存者小组”成员表示,如果被逼报警或呈报予社署,相信要应付大量程序,对受害者而言会更害怕,亦不是自己所能应付,“若然如此,我一定会挨到18岁才向人透露。”
成员又担心,在强制举报下,若专业人士因尊重受害人意见而不作举报,但最终却要承担刑罚,亦不是他们想看到的事。
倡可加入豁免条款
风雨兰建议,须“强制举报”的受害人年龄可改为适用未满16岁人士,同时可加入豁免条款,以保障受害人的自主,例如当14岁或以上具作知情决定能力的性侵受害人求助时,若要求专业人士不举报,便可被豁免强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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