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张免针纸10.12失效 医卫局未答法律依据 律师料属行政手段
7名私家医生因涉嫌滥发医学豁免证明书被捕,案件仍未开审,但港府昨日(27日)已率先宣布,他们合共发出2万多张医学豁免证明书将不获接纳,并会由10月12日起失效。
《香港01》翻查过相关的法律条文,未见有条文提及可因任何原因而不接纳“免针纸”,而其新闻稿中未有列明是据什么的条例而废除相关“免针纸”,局方称没有补充。
有医委会成员估计,是否承认“免针纸”或病假纸等医生发出的证明书,一向属卫生署或医卫局的自行决定。有执业大律师认为,此是一个政策的决定,以行政手段令相关针纸失效,而另一名同为律师的病人组织主席则指,未知医卫局是用什么法律依据令相关针卡失效,但相信政府有其法律理据。
▼9月20日 油麻地西医开2000张“免针纸”被捕▼
医务卫生局:发出免针纸时未有恰当遵从卫生署指引
港府昨日(27日)率先宣布,七名涉滥发“免针纸”被捕的医生,合共发出2万多张医学豁免证明书,这些“免针纸”将由10月12日起失效。据新闻稿的说法,此举是因医务卫生局有合理理由怀疑上述私家医生,未有恰当遵从卫生署的指引发出医学豁免证明书,故将不再接纳相关医生过去发出的医学豁免证明书作为持有人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的证明。
《香港01》翻查医委会现时用于监管医生的《医生注册条例》及《医生(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未见有条文提及医生发出的证明书在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至于《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有列明医生如以专业身份出载有失实或误导声明或其他不当的证明书,将会面对纪律处分程序,但条文无列明在纪律聆讯前医生发出的证明书会失效。
至于《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亦无列明政府可在有合理理由怀疑下,可令部份指明医学豁免证明书失效,但规例有列明,署长可指明任何公告或证明书的格式。如局方是在此条例下在修改,只意味着只是疫苗通行证不承认相关的“免针纸”,而非新闻稿所指的失效。
梁子超:是否承认“免针纸”属卫生署行政决定
医委会成员、呼吸系统科专科医生梁子超表示,过往如医生涉及刑事罪行,一般都会待判决后,医委会才会就投诉医生的个案进行纪律聆讯,“即使警方决定唔起诉,又或者告唔入,医委会都会审。”
被问到以往有没有医生在未进行纪律聆讯前,因发出的证明书因被怀疑造假,而被署方不接纳。梁子超表示,是否承认“免针纸”属卫生署的行政决定,但同意过往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政府部门甚少会向公开评论及提供资料,相信医卫局此举是因有公众卫生的考虑。
执业大律师:持免针纸者可向涉事医生索偿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同样认为,医卫局此是一个政策的决定,以行政手段令相关针纸失效。他表示,如市民因此政策而利益受损,如真的有医学需要而到相关诊所签发免针纸,可以向医生索偿,但就认为未必有足够的法律基础去向政府索偿,“因为医卫局依加系一个政策上的决定”,如他日医生获判无罪,医生可再就此向政府索偿。
本身是律师的病人政策连线主席林志釉则表示,未知医卫局是用什么法律依据令相关针卡失效,但如以《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更改指明任何公告或证明书的格式,其法律权限应只限于疫苗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