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关员与母亲涉诈骗政府房屋津贴逾16万元 母子同遭廉署起诉

撰文: 石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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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5岁海关总关员及其母亲涉嫌讹称有遵守相关入住规定,诈骗政府房屋津贴逾16万元,今日(23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项串谋诈骗罪名,男总关员另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母子二人已获准保释,以待下周二(27日)在屯门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指,海关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资料图片)

被起诉海关总关员彭子康45岁,其母亲邓玉芳68岁,为退休人士,他们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而彭子康另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廉署指,早前接获库务署转介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该总关员及其母亲。

廉署指,案件于2017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间发生,案发初时彭子康是高级关员,并于2019年2月晋升为总关员。彭于2017年1月向库务署申请自置居所资助计划下的房屋津贴,该项申请涉及一个由他与母亲邓玉芳共同拥有的元朗物业。

资助计划规定申请者须在有关物业居住 不得出租或分租

根据资助计划,合资格公务员每月获发津贴以偿还物业按揭贷款,为期最长120个月,相关规则及指引列明申请者须在有关物业居住,而且不得把物业出租或分租。库务署最终批准彭子康的申请,并每月向他发放津贴约3,900元。

被告涉讹称居于涉案元朗单位 最终每月获发3900元津贴

其中一项控罪指,彭子康涉嫌向库务署讹称他居于上述元朗单位,意图诈骗而诱使库务署批准其资助计划申请,并向他发放津贴共逾16万元。

另一项控罪指,彭子康及邓玉芳涉嫌一起串谋诈骗库务署,向库务署讹称彭子康自2017年6月起一直居于上述元朗单位;致使库务署接纳彭子康有遵守资助计划的入住规定;及诱使库务署继续向彭子康发放资助。

涉案母亲曾因库务署调查要求租客改水电注册用户予总关员

廉署指调查显示,邓玉芳于2016年8月至2021年2月期间把上述单出租给不同租客,她亦曾因应库务署的调查而要求一名租客更改单位水电帐户的注册用户予彭子康。

廉署发言人提醒公务员,必须廉洁奉公,遵守相关政府规例。(资料图片)

廉署:公务员必须廉洁奉公 否则影响团队声誉

廉署发言人提醒公务员,必须廉洁奉公,遵守相关政府规例。公务员若蓄意违反有关规例,不但会影响公务员团队声誉,更有可能遭受纪律处分或负上刑责。海关及库务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