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警方巡逾550间酒吧食肆 57人违防疫例 罚款共达28.5万元
撰文: 江丽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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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卫生署今日(17日)表示,署方与警方昨日(16日)至今日凌晨共巡查38间酒吧或酒馆、及521个其他餐饮处所,共向11名处所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及共57名顾客或员工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合共罚款额达2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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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11名处所负责人展检控程序 57顾客或员工遭定额罚款
食环署发言人指,昨日至今日凌晨与警方共巡查38间酒吧或酒馆、及521个其他餐饮处所,向5间酒吧或酒馆、及521个其他餐饮处所的处所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并向合共57名顾客或员工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累计罚款额达28.5万元。
4间酒吧或酒馆须关闭七或14日
当局也要求相关处所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其中有3间餐饮处所须停晚市堂食及限二人一台14日、1间酒吧或酒馆须关闭7日、有3间酒吧或酒馆须关闭14日。
按现时规例,餐饮业务负责人违反第599F章规例或“疫苗通行证”的规定及指示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而身处餐饮处所或其他指明处所的人士违反有关规定同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或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
此外,如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同坐一桌人数上限的规定,可被定额罚款5,000元;在非餐桌饮食时没有佩戴口罩的人士,同样可被定额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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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表示,本地疫情近日持续严峻,执法部门会持续积极采取严厉执法行动,处所负责人及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应减低病毒在社区的传播风险。发言人也提醒有关人士须严格遵从规定,包括“疫苗通行证”中“红码”及“黄码”的规定,以及参与宴会活动的餐饮处所顾客须遵从有关快速抗原测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