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联同警方巡查517食肆及酒吧 4人违例被罚款共2万

撰文: 黄煦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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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疫情反弹,食环署今日(11日)公布,昨日(10日)至今日凌晨与警方巡查共16间酒吧及501间其他餐饮处所。行动中共检控3名负责人,以及向4名顾客或员工发出定额通知书,以每日定额罚款5,000元,即共罚款2万元。

此外,有1间酒吧被勒令禁止营业两周;亦有2间其他餐饮处所,被禁止晚市堂食及限制最多2人一台,为期7日至14日。

▼9月4日 警方公布一连7日严厉执行防疫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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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公布,昨日(10日)至今日凌晨与警方巡查16间酒吧及501间其他餐饮处所,向违反防疫规例的负责人、员工及顾客采取严厉执法行动。行动分别检控一名酒吧负责人,以及两名其他餐饮处所负责人。此外,亦有一名酒吧顾客或员工,及三名其他餐饮处所的顾客或员工,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政府规定,若顾客违反每台人数上限,或非餐桌饮食时没有佩戴口罩,或“疫苗通行证”的规定,将被定额罚款5,000元。即当局最少罚款2万元。

(政府新闻处截图)

此外,违规处所须于执法人员发现违规情况后的翌日起,在下午6时正至翌日上午4时59分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餐饮业务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并不得安排多于二人同坐一桌,为期七或14日不等或更甚者需要关闭处所14日。

▼6月16日起 入酒吧前须出示快测阴性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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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有两间其他餐饮处所,分别被勒令禁止晚市堂食及限制最多两人一台,为期七日及14日。此外,亦有一间酒吧分别被勒令禁止营业两周。

(政府新闻处截图)

政府提醒,属“红码”人士不可进入所有“疫苗通行证”适用的处所;而属“黄码”人士则不可以顾客或访客身分进入主动查核“疫苗通行证”的处所。此外,餐饮业务负责人违反第599F章规例或“疫苗通行证”的规定及指示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身处餐饮处所或其他指明处所的人士亦须遵从适用于他们的要求;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或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

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同坐一桌人数上限的规定,可按《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规例》(第599G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在非餐桌饮食时没有佩戴口罩的人士,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

政府再次强烈呼吁社会各界切勿松懈,必须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食环署已加强宣传并将会继续严厉执法,提醒各界自律及合作,同心抗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