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215呎纳米单位落成量 同比暴增逾倍 中西区最多

撰文: 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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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纳米楼成风,港人愈住愈细,据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回复议员就财政预算案的书面提问时,发现去年本港少于实用面积215平方呎的私楼“纳米单位”落成量,同比暴增1.6倍,涉206伙,料为历年新高,集中在中西区。
对于应否设立单位最低面积,局方重申,要给予市场空间因应需要而调节,不排除出售个别住宅用地时加入条款。

港人居住空间愈来愈细,少于215平方呎的纳米单位落成量同比急增。(吴钟坤摄)

215呎纳米单位同比增1.6倍

据运房局回应工联会麦美娟的提问时指,差饷物业估价署在编制过去年度的各类单位落成量时,会将A类、即少于40平方米的单位再细分为实用面积少于 20平方米(215平方呎)及介乎 20至39.9平方米(215至429平方呎)两类。数字显示,过去五年,少于20平方米的“纳米单位”数目,由2012年至2015年的0伙、81伙、64伙及79伙,急增至去年的206伙,同比暴增1.6倍,占整体新建私楼比例的1.4%。

纳米单位中西区占三成

当中,又以中西区占的伙数最多,占逾31%或65伙,其次为湾仔区48伙及深水埗46伙。而稍为“大一点”,介乎20至39.9平方米的单位数量亦同比大增八成,至3,731个。该局预期,2017年A类单位的预计落成量为5,109伙,将占总落成量17,122伙的三成。

另对于民建联柯创盛提问到,当局有否计划制定可供出售单位的最低面积时,运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 应耀康回复指,由售出住宅用地至楼宇落成,通常需要数年时间,其间市场情况 不断转变。因此,政府认为应给予市场空间因应需要而调节。政府会密切留意市场情况,在有需要时考虑在出售个别住宅用地时,透过卖地条款施加合适要求,因时制宜地回应市场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