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被拆】政府拟放宽地积比换取保育 议员忧“先破坏后谈判”
政府本月中将屯门青山红楼刊宪列为暂定古迹,有效期12个月,期间除非取得古物事务监督的批准,否则不得进行工程。发展局文物保育专员任浩晨今早出席立法会一个小组委员会会议时表示,政府正与业主商讨处理方法,希望“寓保育于发展”保留红楼,如过去曾以放宽地积比率,提供经济诱因处理类似情况。但有议员忧虑,有关做法令更多拥有古迹的业主“先破坏,后谈判”,要求政府提供补偿。
立法会《古物及古迹(暂定古迹的宣布)(红楼)公告》小组委员会今早举行首次会议讨论,任浩晨表示,当局会检视资料,是否要将红楼列为法定古迹,令红楼获得永久保护,当局正和业主商讨保育方案,但现阶段不便透露详情,而放宽地积比作为补偿,是当局一直有用的经济诱因,政府会对此持开放态度。
不过,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质疑,古物古迹办事处在红楼部分围墙被清拆(即今年2月中)之前,无与业主沟通保育工作;议员姚松炎同样认为事件会令其他古迹业主“先破坏,后谈判”,而议员周浩鼎亦忧虑会出现“落钉”情况,吸引公众买入古迹业权,再破坏要求赔偿。任浩晨解释,现时本港有条例规定,拆卸建筑物前须按法例申请,另外如政府部门收到申请会第一时间通知古物咨询委员会,但无回应有何措施防止有关问题。
政府无红楼评分纪录?
另一议员马逢国提出,政府在未来会否搜集更多资料,以提升红楼至法定古迹的地位。任浩晨指,红楼1981年已被列为一级历史建筑,三十多年来数次评核仍维持评级,未来一年会审视现有资料作检讨。姚松炎认为,政府应公开历史建筑评审小组对红楼的评分表,让公众了解红楼在历史价值、建筑价值、社会价值、组合价值、保持原貌程度、稀有程度中,哪个项目被评较低分,惟康文署执行秘书(古物古迹)萧丽娟无正面回应,仅称评分表是方便小组委员各自评分,小组其后会开会综合各委员意见,再提交报告予古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