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伙同警方巡查630食肆及酒吧 向53人发定额罚款共收26.5万
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升温,食环署发言人今晚(4日)表示,与警方于昨日(3日,星期六)至今日凌晨,加强巡查各区的酒吧、餐饮处所及若干其他处所,向违反防疫规例的负责人、员工及顾客采取严厉执法,合共向53名顾客及员工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并向12名场所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按此计算,单计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已达26.5万元。
另外,日前政府宣布,参与宴会的顾客须先接受快速检测。食环署指,政府给予的七天适应期已经届满,执法部门今日开始就相关规定采取严厉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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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酒吧违规 36顾客人人收5000罚款单
食环署发言人今晚表示,与警方于昨日至今日凌晨,加强巡查各区的酒吧、餐饮处所及若干其他处所,向违反防疫规例的负责人、员工及顾客采取严厉执法行动。发言人续称,本地疫情近日持续严峻,执法部门会持续采取严厉执法行动,提醒处所负责人及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应同心协力减低病毒在社区的传播风险。
食环署及警方昨日一共巡查了48间酒吧,向一名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并向36名顾客或员工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两个部门亦巡查了582间食肆,一共向11名处所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并向17名顾客或员工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规定,可被定额罚款5,000元,按此计算即政府收取了26.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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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食肆罚停晚市堂食最多14日 一酒吧停业7日
此外,两个部门已要求相关处所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措施,违规处所须于执法人员发现违规情况后的翌日起,被罚禁晚市堂食,其余时间堂食亦最多只可二人一桌,为期三至14天不等,涉及11间食肆。另外,有一间酒吧被罚关闭七天。
食环署表示,餐饮业务负责人违反第599F章规例或“疫苗通行证”的规定及指示可被检控,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身处餐饮处所或其他指明处所的人士,亦须遵从适用于他们的要求;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或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
署方发言人强烈呼吁,各界切勿松懈,必须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署方将会继续严厉执法,提醒各界自律及合作,同心抗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