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误杀亲儿案】母难抵哭声 涉将三月大子摇晃抛落床致脑出血亡
初为人母的家庭主妇,疑因不满出生不足三个月的男婴大哭,一时失控下用力摇晃男婴、抛他落床,再用左手掌掴他左面,双手“搣”面至有瘀伤,男婴最终因脑出血死亡;母亲否认误杀罪,案件今在高等法院开审。
控方开案陈词引述法医报告指,相信男婴在死前一至两周头颅已受伤,才导致男婴脑出血死亡,而该名母亲在警诫供词承认:“我真系控制唔到,先郁手打汶轩(男婴姓名)。”
现年31岁的女被告梁笑芳,否认于2015年8月25日误杀死李汶轩Matthew。
主控官透露,被告自小与家人居于长洲,父亲早逝,妈妈担任清洁工人,大哥是餐厅经理、二姊是家庭主妇、三姊无业,而被告中二辍学,至18岁在妈妈介绍下在连锁快餐店任兼职待应,并认识了同在快餐店任厨师的丈夫,两人于2013年结婚。
被告两姊一直有助被告照顾男婴
被告婚后一度搬到夫家的鸭脷洲居所,与家姑关系良好,但和脾气暴燥的大伯不和。2014年被告证实怀孕,搬回长洲居住,丈夫在她快将临盆下亦搬到长洲,与她居住。
主控官续说,2015年5月28日男婴李汶轩于玛丽医院出生,体重约有7.5磅,因被告没有照顾男婴经验,故将儿子交给被告的二姊照顾,她则在长洲坐月,每周到二姊家中探望儿子二至三次,根据健康院报告,男婴成长一直正常。
同年7月,二姊将男婴交回被告照顾,并由无业的三姊协力照料,7月19日被告30岁生日时,三姊却和被告丈夫因开关灯的问题而发生争拗,丈夫更一怒下返回鸭脷洲居住,但不时和被告保持联络。
8月21日被告因不懂照顾男婴,男婴在饮奶时呕吐而送院,翌日男婴出院。可是在8月25日下午5时45分被告突致电999报案中心,指男婴停止心跳,男婴被送到长洲医院,但在晚上6时54分被证实死亡。
男婴突然抽搐面变青色
根据被告在案发翌日凌晨录取口供中透露,案发当日男婴在早上10时起床,男婴饮奶后又呕奶,被告替他清洁后,男婴在大约11时睡着,但到下午3时男婴仍没有醒来。
她和三姊入房,由三姊叫醒、轻力摇男婴,并叫男婴名字,男婴有张开眼睛,突然喘气、身体抽搐、双手握着拳头,面色变青,似乎喘不到气、心跳停顿,三姊即解开男婴衣钮,从无急救知识被告与三姊轮流为男婴做心外压五分钟,但仍未有反应决定报警。
被告警诫下突认曾摇晃儿子
不过被告在女警提问下,突然说:“大约下午3时45分我入了睡房,之后汶轩喊,我觉得好嘈,唔钟意佢,我上床抱起佢,用双手抱佢颈后同脚,用力咁摇佢,之后再抛佢落床,佢依然喊,所以我用左手用力打佢左面,又用双手搣佢块面。”女警即时警诫她涉虐儿,被告再补充:“我真系控制唔到先郁手打汶轩。”
法医指,男婴应死于受虐性脑伤(Abusive head trauma),即因脑出血而死,与被告所指掌掴男婴面颊、摇晃男婴及抛掷他落床的说法脗合,并相信死者在事发前一至两周头部已受伤,导致脑出血情况。另控方展示相片,显示男婴左大腿、双面颊有瘀伤。案件明天继续。
案件编号:HCCC256/2016